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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倚楼听风雨

[推荐书籍] [灵异┊恐怖] 《倒霉蛋的修仙生活》作者:苍霞——都市灵异|重生  [复制链接]

发帖际遇:倚楼听风雨修炼不当,损耗2点阅历点数。
第179章 暗藏的杀机

  一点两点,金黄色的火苗从地板上急蹿而起,刚开始仅仅只是冒出了几个火星子,仿佛夏夜的房间里飞入了几只萤火虫一般。然,须臾间那些闪烁着的火星好似火乘风势般的,忽然扬起了火苗。金色的火花东一簇,西一串的,张狂地燃烧着,客厅内转眼就成了一片火海。

  “吱吱吱,唧唧——!唧唧——!”

  “啊——!啊——!啊啊……”

  地毯下的蛊虫疯狂的鸣叫着,拼命地扭动着身子往门外躲闪,吓得站在门口的沈惠茹几乎跳脚。但她的肚子太沉重了,根本跳不起来,幸而这些蛊虫没有往她腿上爬,只是带着不小心粘到的火焰飞快地蹿出了客厅。

  沈惠茹此刻哪里还顾得上咒骂慧莲和闻天傲?方才看到沈万才体内涌出蛊虫,已经令她大惊失色。眼下这么多虫子从羊毛地毯下面跃出,遍布于室内的地板之上,几百几千条虫子挤成一堆拼命地向门边涌进,并从她的脚边经过。简直让沈惠茹的心跳都停滞了,连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才好,哆嗦地如同冬日里狂风下的枯叶,一歪一扭地几欲跌倒。一个楞神过后,刺耳的尖叫声立刻从她的喉间跃出,传遍整个房间。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王舍城、耆阇崛山中,与大比丘众万二千人俱.皆是阿罗汉,诸漏已尽,无复烦恼,逮得己利,尽诸有结,心得自在……”

  随着卫霄的念经声,火焰愈烧愈旺,大厅内的蛊虫一*地往外逃窜。然而,那些逃离客厅的蛊虫并没有停止尖叫,它们逃出去时,身上或多或少都带着火花。这些无名的焰火,无论蛊虫如何的打滚甩尾皆摆脱不了,甚至因为它们盲目地蹿入群蛊之中,把身上的火焰粘到了其他没有燃上火花的虫子之上。

  其后,仿若恶性循环般的,火势飞速地在虫堆中蔓延开来。蛊虫越是打滚,身上的火焰便烧得愈盛,并把周围一切的秽物都陷入了焚烧的势焰之中。未到半炷香时,整栋别墅底楼的房间内皆飘荡起火红色的‘海浪’。

  “唧唧——!唧唧,吱吱吱……”

  骤然而至的变故使沈惠茹惊呆了,好容易才在一阵比一阵更剧烈的虫鸣中清醒,当看到自己置身于金色的汪洋之内后,不禁脸色剧变,以为会被熊熊的火势烧死,却不知道该朝哪里逃。往玄关处跑吧,有沈万才躺在门口,也不知是死是活。若从后门出去,路途又远,以她如今迟缓的动作,说不定走到半路就被火焰吞没了。

  而最让沈惠茹忌惮的是,她根本没有下脚的地方,走廊内的地毯上铺满了密密麻麻的扭动着的软虫,虫子身上有火在烧,因此奋力的挣扎着,互相纠缠在一起,那恶心的样子,看得沈惠茹弯腰吐了几口酸水。

  “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舍利子,是诸法空相,不生不灭……”

  就在沈惠茹难以抉择之时,卫霄口中传出的般若波罗蜜心经竟一声高于一声,回响于大堂之内,并有越来越嘹亮的趋势。沈惠茹心生诧异,正欲转首往卫霄处看去,突然瞧见大厅中密布的火焰之中,长出了一棵棵血红色的莲花。在卫霄的吟唱之下,莲花长得飞快,眨眼间,就冒出了红得如同鲜血般的花骨朵。莲花袅娜多姿,于佛音声中慢慢张开花瓣,一片片,一朵朵,竞相开放,露出了其间似火焰般燃烧着的金色花蕊。

  瞬间,一股清幽的香气盈满房间,沈惠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感觉酸痛的身子一下子轻快起来,连因为受惊吓而紧绷着抽痛的肚子都舒缓开来。沈惠茹感觉自己在做梦,眼前的一切俱是那么地不可思议,但尽管心有疑惑,沈惠茹仍忍不住想再多闻一些香味。即在她准备深呼吸的当儿,右臂上忽然一紧,沈惠茹下意识地垂首而望,却见一只青筋暴起的手正从背后伸过来抓着她的胳膊。

  “谁?”早已是惊弓之鸟的沈惠茹刹那间血色尽失,使劲地挥动手臂甩开缠在臂膀间的手,并往大厅内疾奔了几步,转身瞪视着来处,却看到一个蒙着面纱的女人扶着门框站在客厅外,不自禁地喊道:“妈?”

  女人点了点头,似乎想说什么,却叫沈惠茹占了先机。“妈,你刚才在哪儿?你知不知道刚刚爸要杀闻天傲啊?爸还说,是你让他杀的,他说得是真的吗?家里到底出了什么事,你为什么……”

  “你想知道什么,我等会儿跟你说。”方美玉摆手打断沈惠茹的话头,指着坐于飞扬火海中另一头角落处的卫霄,吩咐道:“你现在就过去拦住他,不要再让他念下去了。”

  “为什么不让他念经?要是虫又跑回来了怎么办?”沈惠茹再傻也明白眼下的情形,这屋子里好像有很多的虫子,这些虫子还会寄生在人的体内,沈万才不就是被这些虫钻到肚子里去了吗?沈惠茹不明白为什么,但很显然,幸亏闻天傲念起佛经,才把虫克制住了,让它们滚出了客厅。与方美玉的想法相反,沈惠茹一点也不想叫闻天傲停止诵经,使那些恶心的虫卷土重来。

  方美玉呵斥道:“我叫你怎么做就怎么做!你小时候明明很听话的,怎么越大越不听我的话了呐?你放心好了,就算你走到那些虫里面,虫也不会咬你的。”

  “你怎么知道?”沈惠茹对沈万才和闻天傲说得那番话非常的在意,她虽傻,也知道蛊虫是什么玩意儿,只是因为方美玉这个母亲的关系,而不愿相信闻天傲他们的话而已。此时,方美玉要她阻拦闻天傲咏诵经文,使沈惠茹本就摇摆不定的心,越发的七上八下了。

  “我还会骗你吗?”方美玉走向沈惠茹,欲伸手推她一把,把她推到卫霄身边去。沈惠茹却急退了两步侧开身子,凝视着方美玉道:“妈!你想干什么啊?我可还大着肚子呢!要是被你一推,摔着了怎么办?他就坐在那儿,这么点路,要拦你自己去拦好了,为什么一定要我去啊?”

  方美玉握紧拳头冷喝道:“我对你这么好,为你打算这打算那的,现在要你做点事,你就这样推三阻四的,你还有良心吗?要是我自己能去,我还用得着求你吗?”

  沈惠茹闻言,心头一沉,打量着面前的方美玉,追问道:“为什么你不能过去?你不能去,为什么我就能去了呐?”

  “你问这么多干什么?照我的话去做就对了!我是你妈,还会害你么?”方美玉边说,边逼向沈惠茹。不明就里的沈惠茹自然不肯就范,两人你抓着我的胳膊,我推着你的肩膀,一时间争执不下。推搡间,沈惠茹忽然觉得眼前的方美玉十分的陌生,趁方美玉不注意时,一把扯下了她的面纱。

  “啊啊,啊——!”沈惠茹被揭下面纱的方美玉吓得失声尖叫,捧着肚子躲向一旁。片刻后,方才铁青着脸色,指着因为失却面纱而骤然侧过身背向自己的方美玉,喝问道:“你根本不是我妈!你是谁?”

  方美玉没有回答,用手遮着脸沉默不语。其实,方美玉的脸并不骇人,使沈惠茹恐惧的,是那张脸上披散着满头的白发,额头、眼角、脸颊、嘴边皆已布满了深深的皱纹。沈惠茹而今不过二十多岁,作为她母亲的方美玉连四十五岁都没到,可摆在面前的这张脸,起码有□□十岁了。而且,她的脸上配着与年龄不相称的表情与妖异感,让旁人觉得即诡异又恶心。

  “你不是想让我帮你的忙,叫闻天傲不要再念经吗?那你先告诉我,你把我妈弄到哪儿去了?”沈惠茹吐了几口酸液后,把恐惧的目光从方美玉的脸上移开,边小心质问道。

  “我就是你妈!”方美玉冲沈惠茹怒喝道。

  “胡说!我妈只是脸上有伤疤才戴面纱的。她今年才四十二岁,怎么可能老成这样!”实则,方美玉如今的脸,还是依稀能看出原来的模样的。但沈惠茹不想承认,或者说是惧怕着这个事实,依旧反驳道:“两年前,地震隔天我妈就来医院看过我,她脸上被爸打出的伤口我还记得呢!”

  方美玉沉声道:“那天你看到的伤,确实是被沈万才打的。不过,早就好了。只是后来又受了伤,这条纱巾干脆就没有取下来。所以,你才不知道。你小时候……”方美玉说了几件只有沈惠茹与她知道的事情,沈惠茹才不得不信,眼前鹤发盈头,满身鸡皮疙瘩的老婆子是自己才刚迈入四十大关的母亲。

  沈惠茹紧蹙眉峰,咬着哆嗦的唇瓣道:“你怎么会变成这样?爸他知道吗?”今夜所有的事,都让沈惠茹感到意外,别墅外的动静、沈万才刺杀闻天傲、闻天傲的报复,等等一切的一切使沈惠茹畏惧的同时,心生疑窦。沈惠茹想问明白沈万才和方美玉之间的问题,问沈万才为什么身上会有蛊虫,却又怕方美玉说出什么令她更为惧怕的话来。因此,只敢旁敲侧击地询问。

  “我会变成这样,还不是为了你!”

  “为了我?”沈惠茹抬起带着疑惑的双眸,凝望着方美玉那双浑浊,又仿佛什么都能看透的眼睛。

  方美玉对沈惠茹半信半疑的态度十分的恼怒,冷笑道:“你不会以为,当年闻家豪真是喝醉了酒,自己把自己撞死的吧?”

  “你什么意思?”沈惠茹猛地昂首睨视着方美玉,喝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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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是不是真的

  “一点墨。”

  卫霄给一点墨喂了不少血,看着它咽入腹中。然,一点墨吞是吞下了,却仍是躺在经书上没有半点好转的迹象。就当卫霄心急如焚之际,托着肚子停停走走,不知道该追着闻天傲入内,还是该在玄关里守着沈万才的沈惠茹,摸索着找到了客厅内。

  “闻君耀,你在干什么?”方才把一点墨送入客厅时,卫霄怕有人知道一点墨的踪迹而故意没有开灯。因此,厅堂内依旧是一片昏暗,沈惠茹只能窥见卫霄大致的身形,却看不到他的动作。此刻,沈惠茹站在厅门前,望着背对着自己的卫霄,见他蹲在地板上不知在做什么,不由得发问道。

  心系着一点墨安危的卫霄,哪里顾得上回答沈惠茹的问题?沈惠茹见卫霄不说话,非但没有住嘴,反而皱着眉头继续追问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你外公要杀你?你们究竟在说什么?你外公身上怎么会钻……”

  “你为什么不去问沈万才?”卫霄抱起依旧毫无起色的一点墨,扭头瞪视着沈惠茹,喝断了她的话头。

  问沈万才?她哪里敢!虽然,沈惠茹也知道沈万才的伤势很重,要是没人去救他的话,只怕活不了多久了。但想到沈万才身上爬出的软虫,沈惠茹就浑身冒出鸡皮疙瘩,几欲作呕,玄关里还有她吐出的几口酸水呢!这事若放在平日,她亦未必敢上前去救,何况此时还挺着大肚子。

  实则,这次方美玉打电话给她,逼着劝着一定要她回沈家的事,就让沈惠茹充满了意外与疑惑。方美玉在电话里说是好事,沈万才要把手下的一部分资产转让给闻天傲这个外孙。沈惠茹觉得莫名其妙,如果是沈万才这说,她倒还能理解,毕竟沈万才一直以为闻天傲是她亲生的,是他的亲外孙,但方美玉却是知道真相的。如今,沈万才要把家产送给一个与沈家没有一丝血缘关系的孩子,岂不可笑?

  不过,方美玉劝她说,等她生下儿子,再向闻鼎虞、闻君耀求上一求,反正都是给闻家的东西,交到谁手里不是交呢?何况,闻家的人都知道闻天傲的来历,比起他,让沈惠茹生的儿子收下沈家的家财要名正言顺的多了。就算闻家人起初不乐意,但看在刚出生的孩子的份上,看在她死去的女儿的份上,看在她和闻君耀长子的头衔被闻天傲占据的份上,多求几次总会如愿的。

  而眼下,最主要的是把沈万才给的东西收下,把沈家的家财收拢到手中。方美玉提议,为了避免沈万才起疑,或是令闻家人不放心,沈惠茹这个做母亲的必须要陪着闻天傲一起回沈家签转让文书。沈惠茹说自己行动不便,想让方美玉先拖着,等她生完孩子再带闻天傲去签名。要不,方美玉把文件带到闻家,这样就更方便了。

  可方美玉却说,沈万才生了重病,可能也就一两个月的活头了。沈万才之所以想把家产给闻天傲,亦是因为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的关系。沈万才想在死前见一见外孙,亲手把东西交给闻天傲,假使闻天傲不去见面,沈万才便会把事情作罢。说到底,谁会把那么重的礼,送给一个连面都没有见过的人呐?而且,这件事也拖不得,若是在方美玉生产期间沈万才死了怎么办?继承沈家的私生子沈俊文会让这份文件生效吗?那时候,就不是她们能作主的了。

  然而,这事情来得太过突然,沈惠茹心里总有些不踏实的感觉。但她拒绝不了这份诱惑。沈万才给出的东西,几乎是沈家四分之一的家财啊,她怎么能不动心?为了她自己也好,为了她肚子里的孩子也罢,沈惠茹硬着头皮咬牙来了。谁知道,竟会发生眼前这般匪夷所思的事。吃晚饭的时侯,还对外孙关怀备至的沈万才,忽然向闻天傲出手。在沈惠茹眼里一直唯唯诺诺的闻天傲,竟敢拿着刀一连捅了沈万才十数下,直把人捅倒在地才罢休。

  其后,不知道闻天傲把什么东西倒在沈万才身上,沈万才的伤口里爬出了很多的虫子,并口口声声说是她母亲方美玉让他杀闻天傲的。沈万才就要死了,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沈惠茹虽不愿相信,但沈万才说的话仍深深地蹿入了她的心底。

  而今,方美玉可能在三楼,她不敢面对,也没有能力在无人搀扶的情况下登上顶楼。所以,又急又怕的她才来找闻天傲,想从他的口中弄明白全部的事。但闻天傲那句冷冰冰的嘲讽,使沈惠茹记起了自己往日与闻天傲之间的矛盾,和他刚才对沈万才的那股恨意。沈惠茹不知道这份恨意,会不会延续到自己身上来。

  被蛊虫,和沈万才与闻天傲之间的刺杀,吓得几乎疯狂的沈惠茹终于唤醒了理智,她不敢再问什么,就怕闻天傲握着匕首往她肚子上招呼。沈惠茹一直把闻天傲视作灾星,此刻亦不例外,闻天傲眼下的一举一动,反而坐实了她的猜想。沈惠茹觉得闻天傲根本是个怪胎,要不是这样,一个才五岁的孩子,能眼睛都不眨一眨地把人连刺十余下吗?而且,看到虫子从沈万才体内爬出来,也没有皱一下眉头,简直不像是个有血有肉的人!

  沈惠茹越想越怕,想逃出客厅打报警电话,又唯恐提醒了闻天傲,让他追上前行凶。沈惠茹不知道的是,被她视为怪胎的卫霄,并没有把她放在眼里,卫霄此时此刻的眼中,只有被他抱在怀里的一点墨。

  卫霄揉着一点墨,单手拾起经书,把其上的纸页一张张撕下,投掷在大厅的四周。他手上的血液,亦随着他的走动,洒到房间的各个角落。当卫霄抛下最后一张经书后,便回到方才让一点墨藏身的那个角落,席地坐在染血的地板上,把白毛大鸡放在盘着的腿间,双手合十开始咏诵经文。

  “无上甚深微妙法,百千万劫难遭遇。我今闻得受持,愿解如来真实义。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他在干什么?客厅内吊灯的开关就在沈惠茹的手边,她一开始不开灯,是因为心乱而一时间没有想到。后来,则是怕惊动卫霄,不敢开。如今,沈惠茹透过走廊里的光芒,隐隐看到卫霄在大厅内走了一圈,好像把什么东西抛在地上,等丢完了东西后,最终于角落处坐下。卫霄在丢什么东西,为什么坐下,沈惠茹看不清也弄不懂,可卫霄嘴里说出的话,沈惠茹自是听见了。起先,她并没有听懂,但渐渐的却听明白了,闻天傲是在念经,并且念得非常的熟练,大大出乎沈惠茹的预料。

  在沈惠茹的心里,闻天傲就是个灾祸,庄严的佛经从其口中传出,确实令沈惠茹惊愕。但她更想知道的是,是谁教闻天傲念经的。是闻鼎虞?闻镶玉?还是她的丈夫闻君耀?她原以为闻家对闻天傲比对她女儿好,直到她女儿朵朵死后,才逐渐发觉事情不是自己想像的那样。闻家人对闻天傲似乎只是面儿情,要不,也不可能让他丢了两年亦不急着找了。

  可眼前闻天傲流利地背诵起经文,让沈惠茹因夜间的莫名之事而恐惧的心又浮动起来。佛语艰深,看闻天傲念经的样子,根本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只怕一年两年都不止。如果,闻天傲真是被人绑去的,绑匪会教闻天傲念经吗?就算后来闻天傲走运逃了出来,又有谁会教他?要知道,被收入佛门的人条件可是很苛刻的。无论是当和尚,还是俗家弟子,都不能在十六岁前出门墙。

  也就是说,若是当初闻天傲流落到了寺庙里,被和尚收下。那么即便以闻家的势力,亦不可能把人要出来。可假如不是进了和尚庙,有哪个人会心血来潮地教一个捡来的孩子念经呐?

  当然,事有万一,但在沈惠茹看来,最有可能的,反而是闻天傲从没被绑架过,闻家人合起来骗了她,瞒着她把闻天傲送走了。大概,在那个时候,闻君耀就对她起了异心,不,也许更早!因为闻天傲在地震里救了闻君耀,令闻君耀对闻天傲更看重了,特别是闻天傲还拥有着异能。所以,闻君耀让闻天傲假装被绑架,暗地里把人秘密送走去学佛理,是为了成就他的资质吧?或许,也怕她把闻天傲能见鬼的事嚷嚷出去,所以才狠下这个心。

  之后对她好,让她怀上孩子,不过是为了麻痹她。一来,可以让她不要胡说,保住他的儿子,二来,还能和喜欢的女人双宿双飞。沈惠茹掐着掌心道,她以前想的没错,闻天傲是闻君耀的私生子,而那个叫慧莲的,十有*就是闻天傲的生母,闻君耀的情妇!慧莲因为出身太低,入不了闻鼎虞的眼,进不来闻家,闻君耀才只能出此下策。

  她以前就觉得女佣慧莲对闻天傲好的过分,比谁都上心,为了闻天傲,连她这个顾主的话都能不听。现在回头看,虽然她成了闻君耀的妻子,可这些年除了个名分,还得到了什么?原本入不了闻家的私生子闻天傲,不仅成了闻家的长孙,还养在闻君耀的面前。而慧莲更是名正言顺的跟在闻君耀身边,时时刻刻在一起。自己呢?女儿死了,闻天傲这个私生子还挂在她名下,自己大着肚子苦熬着,闻君耀却一次也没回乌俞市看过她……

  正在沈惠茹因胡思乱想而心痛如刀绞之时,黑暗的厅堂里猛地亮起了火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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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章 弥补的代价

  “啊——!”

  当卫霄凑近身边站定时,沈万才还想出其不意地拉住他的脚腕,在其跌倒时扑向他牢牢压住,并一鼓作气地扭断对方纤细的颈项。可惜,他的手刚一动,就被兔崽子的刀锋刺了个血洞。

  沈万才哀呼之际,卫霄一把拔出匕首,反手以刀刃贴着沈万才的咽喉,沉声道:“你不是在钢笔里放血书,要人来救你吗?为什么突然改变主意,想杀我这个信使了?”

  “你,你看出来了?”沈万才仰躺在地,惊愕地凝视着卫霄道:“方美玉说你聪明,我还不信。你是怎么看出来的?啊——!”

  卫霄的手一转,在企图拖延时间的沈万才喉间划了一道不轻不重的口子,随即垂眸看着沈万才道:“你要是不想回答我的问题,干脆就再也不用说话了。”

  沈万才对卫霄威胁自己的话深信不疑,他身上的十来个血洞让他明白,眼前的闻天傲可不是光说不练的假把式,他此时已被卫霄发疯似的狠劲吓得不敢再做手脚了。沈万才忍着疼,感觉伤口处的出血量不大,若非如此,即便没有伤着内脏,他也早就因为出血过多而休克了。沈万才知道他现在还能说话,是体内的蛊虫压制着伤势的缘故。

  想到蛊虫,沈万才又惧又怕。然而,他如今却要以蛊虫来维持自己的性命,沈万才脸上浮现了复杂的神色,哆嗦着嘴唇道:“本来,我是想让你送信到闻家去的。可是,现在外面那个带头的是元墨纹,闻镶玉请来的天师吧?别说不是,我见过他的照片的。你看,他连蛊虫都对付不了,我怎么敢相信他能救我?你说闻镶玉、孔知心已经把肚子里的蛊虫除掉了,但这些只是你嘴上说说罢了,我可没亲眼看到,谁知道你说得是真是假?”

  “而且,方美玉刚刚跟我说,她不会让你活着回去了。你要是回不去的话,那封信自然就送不出去。再说,我那时候以为,就算你能回去,那封信也不知道什么时侯才能被看到呢!这时候,方美玉叫我来杀你,说只要我把你解决了,她就给我解蛊。”沈万才说着,悄悄地瞥向躲在一旁听得满头雾水的沈惠茹。

  卫霄冷嘲道:“这话你也能信?”

  沈万才捂着伤口,苦着脸作哀兵之状道:“我不信又能怎么样,我还有什么办法呐?”

  “方美玉呢?”卫霄问出了最关键的,也是他最想知道的一个问题。

  “不知道,啊——!”沈万才举手按住颈侧的伤口,充满惧怕地仰视着正甩却刀锋上血珠的卫霄。

  “你最好别过来,我的刀可是不长眼睛的。”卫霄没有回头,仅是以眼角的余光瞥向后方,在沈万才眼神的示意下,正欲举起玄关处鞋柜上的花瓶砸昏他的沈惠茹。

  砰咚。

  沈惠茹大惊之下手一抖,花瓶滑落,掉在铺着羊毛地毯的地板上,骨碌碌地滚向一边。沈惠茹根本弄不明白眼前发生的一切,只知道沈万才想杀闻天傲,闻天傲逃走后又回来报仇,把沈万才捅倒在地。面前一幕幕地转变,令沈惠茹觉得沈万才不对劲,而闻天傲更是变得她都不认识了。沈惠茹从没想到闻天傲有这般的狠劲,心里暗暗哆嗦。

  卫霄与沈万才的对话,沈惠茹都听不懂,唯一的感觉就是闻天傲说起话来,一点都不像是个小孩子。不过,比起闻天傲给她的冲击,沈惠茹大部分的注意力都放在正处于生死关头的沈万才身上。沈惠茹再怨沈万才这个父亲,也不希望看到他死在闻天傲手里。所以,在沈万才向她递眼色求救时,偷偷地照着他的意思去拿花瓶,准备朝闻天傲的脑袋砸上那么一下。哪料,还是被闻天傲识破了。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沈万才在心头怒喝,当他还想用方美玉的行踪要挟卫霄,让对方放他一马时,为一点墨忧心的卫霄没有再给他这个机会。卫霄卸下肩头的水壶捻开塑料盖子,把壶中的尿液倾倒在沈万才的伤口之上。

  “啊——!哇啊……”

  趁沈万才张口痛呼的当儿,卫霄把壶口一下子插入沈万才的口中。咕嘟咕嘟,一个疏忽之下,沈万才被卫霄拿着水壶灌了好几口。沈万才当然明白卫霄不会给自己吃好东西,何况这水浇在自己的伤口上还那么疼。即在沈万才想挥开口中的水壶时,突然感到体内有什么东西正一阵阵地翻滚着,随之而来的,是生不如死的绞痛。

  “啊啊啊……疼啊,啊——!”沈万才抱着肚子在玄关的地板上激烈地扭动,暴突着眼珠瞪视着卫霄道:“你给我吃了什么?啊啊,好疼……”

  卫霄冷眼睨视着疼得不住打滚的沈万才道:“外公不是很想除掉身体里的蛊虫吗?我这个做外孙的,自然要帮你一把。”在冬游的时侯,他曾用自己的尿液困住吊死鬼,卫霄就不信,这东西对蛊虫没有用。果然,卫霄的话音方落,沈万才的伤口处涌出大量的蛊虫,一条条犹如蚯蚓般的虫子在爬出□□后,趴在沈万才的身边疯狂地甩动着身子,并发出尖厉的叫声,与旁侧的沈惠茹被这恐惧的一幕而吓得失声惊呼的声音交缠在一起。

  “救救我——!”沈万才疼得脸皮抽筋似的抖动着,额角上遍布着青筋与凸起的血管。“我说,我说,方美玉在三楼。啊——疼啊,啊!那个本来要给你住的房间里。这个房间本来是她住的,里面都是虫,啊……”

  方美玉在三楼?卫霄心道,如果,沈万才说得是真话,那管家老居请他去三楼的房间,果然是想要请君入瓮吧?幸亏,他没有傻的自投罗网。

  “救我啊!我死了,你就什么都拿不到了!我写过遗嘱,只要我死了,沈家所有的钱都捐出去……”沈万才冲卫霄昂起扭曲的脸,煽动道。

  “你以为我稀罕吗?”卫霄冷着脸打断沈万才的话,最后看了一眼半死不活的男人后,转身跑向客厅。

  随着蛊虫的离体,沈万才感觉到自己体内的生气正迅速地流逝。如果,自己没有受伤,此刻蛊虫被驱逐出去,自然是沈万才求之不得的事。但他如今之所以活着,是因为蛊虫封住伤势啊,换句话说,就是蛊虫在保住他的命。蛊虫这一走,他的伤口便开始喷溅血液,很快的血水就淌了一地,不想死的沈万才欲伸手抓住卫霄的脚求饶,但体内又泛起一波剧痛,使他疼得辗转着身子不停地哀呼。“啊,啊——!救救我,天傲,外公也是不得已的啊!不——!你别走!”

  “闻天傲……”

  卫霄看也没看沈惠茹欲言又止的表情,飞似的奔入玄关,朝一点墨所在的偏厅冲去。

  “美玉——!救救我,救救我!啊——!我再也不到外头乱来了,以后一定守在你身边,你救救我啊!我知道,以前都是我不好。我把钱都给你,美玉……”

  卫霄的脑后传来沈万才的哭诉,与受不了看到眼前一切匪夷所思的情形的沈惠茹跟上来的脚步声。卫霄没有管她,快步奔入客厅内,看到没有任何变化的房间,微微松了口气。立时冲到角落处,看到经书上染上了大片腥红色的血渍。早就有准备的卫霄的心仍是一沉,抓着匕首的掌心慢慢地握紧,他附身轻轻掀开经书,打量着笔记本下的白毛大鸡。

  “一点墨。”

  一点墨的小豆眼已经闭上了,胖乎乎的身子也失去了温度,并开始僵硬起来。卫霄的手在缠斗,通红的眼眶再一次湿润。卫霄感觉心里头难受的要命,恨不得回到玄关在往沈万才身上刺上几刀。但是,害死一点墨的罪魁祸首其实是他自己。卫霄心痛如绞,探出手摸着大白鸡染血的身子,即在他的手碰上一点墨的脑袋时,一点墨的眼睛微微地张开,仿佛已经用尽了力气,好似从他离开到他回来这段时间漫长的等待,便是为了看他最后一眼。

  “一点墨。”卫霄蹲下身,抚摸着一点墨的小脑袋,一点墨眼中的光华正在逝去,眼皮慢慢地耷拉下来,遮住了那双无神的眼睛。看着那没有起伏的胖身子,再也不会张开的小豆眼,卫霄的眼泪掉落在一点墨染血的绒毛上,一点一滴,充满了苦涩与悔恨。

  要是他再留心一些、要是他再警惕一点、要是他再聪明一分……一点墨便不会受伤,更不会死。如今,就算他杀了沈万才,给一点墨报仇,又有什么用?

  就在卫霄恨不得刺自己一刀的时侯,他握着尖刀的手忽然感觉一阵疼痛。卫霄垂首一看,竟是自己伤心的不能自持时,不自禁间手掌握在了匕首的刀锋处,掌心上划出一道血纹,鲜红的血液顺着裂口不住地溢出。

  看到自己手心的伤口处流出血滴的那一刹间,卫霄的脑海中灵光一现,既然他的尿液都有这样的作用,那他的血呢?这么想的卫霄立刻捏开一点墨紧闭的尖喙,按着自己的伤口,把渗出的血液灌到一点墨的嘴里。但一点墨的嗓子眼没有动,卫霄的血渐渐从一点墨的嘴里涌出。

  “一点墨,听到我说话吗?把嘴巴里的东西咽下去。一点墨,吃下去,听话,吃啊!”卫霄不停地在一点墨的耳边怂恿,急切地盯着一点墨的脖子看。

  一分一秒,就在卫霄合上失望的眼神之际,一点墨的咽喉处动了。咕嘟,咕嘟,鲜血没有再溢出一点墨的嘴角,而是顺着它轻微的,若有似无的吞咽进入腹中。

  吃了?一点墨还没死!卫霄顾不得擦去眼角的泪滴,又在左手背上狠狠地划了一道口子,把涌出的血液喂到一点墨的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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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别怕被报复

  卫霄低头瞅着怀中因为剧烈疼痛而颤抖着身子的一点墨,从那飞溅着热血的伤口处看到那把想置他于死地的凶刃,沿着握住刀柄的手腕往上追溯,沈万才狰狞的面目落入卫霄的眼帘。

  沈万才!为什么?

  突如其来的变故使卫霄整个人都懵了。方才,沈万才找他一起下楼的时侯,卫霄心底确实有所怀疑的。因为他和沈万才的关系与陌生人没什么差别,在这样的危急关头沈万才不想着自己逃跑,反而上楼找他,卫霄觉得有些说不过去。

  可是,沈万才之前用血字求救,使卫霄本能的把沈万才与方美玉放在对立的,对自己无害的一面。加上,沈万才在下楼时,问自己闻镶玉、孔知心的病情,更让卫霄以为沈万才在为藏于体内的蛊虫担心,等瞧见沈万才因为自己的回答而松了口气的模样,他的防范心就更低了。

  最后,沈惠茹的出现,愈发的蒙蔽了他的理智。在卫霄看来,沈惠茹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沈万才要害他的话,说什么都不会叫上沈惠茹的。此刻,沈万才通知沈惠茹离开,应该真的想带着女儿、外孙一起逃跑,以救出他这个闻家长孙和沈惠茹肚子里的孩子的大功,向闻家要求为他除去腹中的蛊虫。而且,无论是下楼途中,还是开门之时,沈万才自始自终都走在他前面,才令卫霄麻痹大意了。

  他轻信了自己的判断,害了一点墨的命,自作聪明的不是元墨纹,而是他自己!他凭什么以为沈万才用钢笔求救的事不是故布迷阵?就算这事是真的,但也不能断定沈万才不会在方美玉的威胁利诱下倒戈啊!这一刻,卫霄非常的恨自己,恨自己的无能,恨自己的愚蠢,恨不得死的是他自己!

  然而,既便他再悔恨,事实也无法改变。眼下手中温热的触感,使卫霄的心尖锐的刺痛着,虽然那把匕首没有扎入他的心脏,却比挖他的心更疼。卫霄知道,沈万才把匕首刺来的那一霎间,被自己抱在怀中的一点墨是可以躲开的,因为刀尖并不是冲它扎过去的。但一点墨就是明白了这一点,才替他挡刀的。一点墨只是只白毛大鸡,什么也不懂,每天只会开开心心的吃经书拌饭。可是,就是这样一只大白鸡,为了救他,用胖乎乎的身子挡住了锋利的刀刃……

  一点墨是受过他的恩惠,但经书是他主动给大白鸡吃的,根本用不着它用命来偿还。虽说,他每次都嘀咕白毛大鸡带来的情报不怎么样,但在冰冷的没有一丝人气的闻家里,每夜听到大白鸡地扣窗声,就会让他觉得很开心……一点一滴,卫霄的眼泪不自觉地滴落在一点墨身上。

  “咕咕,喔——!”

  在卫霄由于一点墨的重伤而混沌的须臾间,沈万才猛地拔出刺入一点墨体内的匕首,因他粗鲁的动作撕裂了一点墨的伤口,使为了不让卫霄担心,而忍疼不叫的一点墨疼得扯开了嗓门。

  “一点墨!”

  卫霄把手捂在一点墨喷着鲜血的伤口上往后急退,并以充满恨意的目光瞪视着沈万才。沈万才因为卫霄那深入骨髓的恨意顿了一下脚步,但想到先前方美玉和自己说的话,又抛却了仅存的一点人性,挥舞着匕首提步追向卫霄。

  “爸!你这是干什么啊?”沈惠茹早在沈万才把刀子刺向卫霄时便惊呆了,此时,才在卫霄的躲闪,与沈万才的追击中醒过神来。她见卫霄马上就要被沈万才追上,急忙快步拦在沈万才身前质问道。沈惠茹这么做,自然不是担心卫霄,她只是怕卫霄有什么万一,回到闻家不好交代而已。不过,她这一挡,倒给卫霄节省出了逃命的时间。

  “滚开!”沈万才伸手去推沈惠茹,沈惠茹挺着肚子躲不开,为了避免跌倒,她一把拽住沈万才的胳膊,冷喝道:“爸,你是在发什么疯啊?”

  沈万才眼看着卫霄逃离玄关,自己却被沈惠茹拉着不能动弹,急得恨不得也给沈惠茹来上两刀。但又顾忌着沈惠茹是方美玉的女儿,怕自己对她下手,会引起方美玉的怒火,投鼠忌器之下,只得一边使力掰开沈惠茹的手,边呵斥道:“是你妈叫我做的,还不快放手!有什么不懂的,就去问你妈!”

  “你用这么大力干什么?想打死我啊?”不理解沈万才的做法,又对今晚别墅内外的一切都充满了疑惑的沈惠茹闻言,更是紧紧地抓住了沈万才的手不放,势要问个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外面是什么声音?妈为什么叫你杀闻天傲?你知不知道他死了,我回去不好交代啊?”

  “我叫你去问你妈,你听不懂啊?”就如卫霄想的那样,沈万才找来沈惠茹,不过是为了使卫霄松懈心防,而他也成功了。可惜,关键时刻却被一只鸡破坏了筹谋,闹得前功尽弃。但当时他虽失了手,事情却还没有脱离他的掌控,一个小孩子能跑得比他快吗?何况,对方手里还抱着一只鸡。谁知,就在他要抓住闻天傲的时侯,竟被沈惠茹拦住了,原来的助力一下子转为他的败笔。

  沈惠茹怒视着掐疼了自己的沈万才道:“为什么一定要让我去问妈?你就在这里,为什么不能说啊?”

  “我这么做,当然是有原因的,一时间说不清!你想知道什么,我等会儿跟你说。现在再说下去,就要让他跑了!”沈万才知道和自己这个固执的女儿说不清,干脆想拉着她一起追,但沈惠茹大腹便便的样子,哪里是被蛊虫掏空了身子的他能拖得动的?

  如果,此刻沈惠茹拉着的是方美玉,她或许会放手。但她而今面对的是从小让她又恨又怨的沈万才,自然不信他的说辞。沈惠茹甚至怕自己的母亲方美玉已经遭到沈万才的毒手了。

  “还不快放手!再拉着我,我可要不客气了!”气急败坏的沈万才挥手抽了沈惠茹一耳光,心道真不知道为什么会生了这么个没脑子的女儿。

  吃了一记耳光的沈惠茹没有松手,反而缠的更紧了。她冷冷地睨视着沈万才道:“我妈呢?你是不是把我妈也杀了?”

  “你胡说什么呐?”沈万才没想到沈惠茹会胡思乱想到这个地步。

  “我胡说?”沈惠茹冷笑道:“那你告诉我,我妈在哪儿啊?为什么把我和闻天傲叫到这里来?干嘛要杀他,你究竟想做什么?”

  “我……闻天傲!”

  就在沈家父女互相拉扯间,忽然,一条小身影飞速地从内侧的走廊冲向玄关处。沈万才定睛一看,却不是去而复返的闻天傲是谁?他为什么回来?心骇的沈万才想推开沈惠茹,但对方不配合,只能继续胶着在一起。

  快,太快了!当沈万才欲不顾一切推开沈惠茹之时,卫霄的身影已至眼前,接着只见他举臂一挥,一道在灯火下泛出的耀眼的光芒刺啦一声隐入沈万才的腰间。

  “啊——!哇啊——!啊……”

  卫霄灵活地转动着身子,右臂无休止地抽出与刺入,面无表情地躲避着沈万才扎向他的尖刀。卫霄每一次挥手,沈万才的腰间就多出一个血洞,引得沈万才哀声痛呼。到最后,沈万才疼得刀都握不住了,手贴着血口处,一屁股跌倒在地。而缠着沈万才的沈惠茹,却早在沈万才发出第一声惨呼时,便松开手躲到一旁去了。

  想到一点墨那沉重的伤势,卫霄的心就忍不住颤栗发沉。刚才逃离玄关时,他不敢走得太远,因为他一跑动,便会牵动一点墨的伤口,加重它的伤势。一点墨的血不停地往外流,堵也堵不住,每一滴都仿佛是滚烫的热油般地落在他的心口上,疼得好似在炙烤一样。

  卫霄深知沈万才只是要对付自己,他抱着一点墨逃窜,不仅使一点墨的伤势恶化,而且会把一点墨扯入危险之中。没有办法的卫霄来到客厅内,用力拉开一角的地毯,抬腿踢开其下扭动的蛊虫,抽出背包内的经书丢到地板上摊开,把一点墨轻轻地放在写满佛经的笔记本上。接着,卫霄又取出一本经书,撕下其内的纸页洒在一点墨的周围,并把手中的笔记本盖在一点墨的伤口上。

  卫霄以为,就是方美玉亲自来,也奈何不了经书堆里的一点墨。当然,卫霄知道这么做有风险,但眼下的情形,让他不得不做出这样的选择。

  “你在这里等我。”

  “咕咕。”

  “别动,听话!我马上就回来。”卫霄眼中的泪水滴在一点墨的脸上,正在失去光泽的一点墨的小豆眼亮了亮,微微地点了点脑袋。

  “嗯。听话。”卫霄摸了摸一点墨的小脑袋,转过头站起身,当背对着一点墨时,眼眶中的泪水汹涌而出。卫霄掏出插在腰间的,向保镖借来的军用匕首,撕开牛皮套子,回首看了眼一点墨后,冷着脸冲出了客厅……

  卫霄抬起腿,狠狠地踹向沈万才的脸,看着沈万才一下子肿起的脸颊和带血的额角,笑问道:“外公,这泡过佛经水的匕首的滋味好吗?想不想再来几下?”说着,卫霄蹲□,胳膊一扬一落之下,猛地把沈万才之前握着匕首的右掌刺了个对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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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际遇:倚楼听风雨在集市中卖艺,收到91两纹银的打赏。
175章 后悔亦莫及

  吱吱吱唧——唧——!

  怎么回事?因为麻袋里洒出来的粉末而静下来的蛊虫为什么又闹起来了?卫霄垂首望去,竟是管家带着女佣们冲出了别墅,手里捧着脸盆,脸盆里装满了水,不用说也知道他们要做什么。

  “不好!快开枪!”

  闻家请来的帮手虽没元墨纹眼厉,却也知管家等人来者不善,此时又逢生死关头,佣兵和保镖也顾不得手下留情了,元墨纹的话声方落,就拔出手枪冲着狂奔而至的人群扣下扳机。

  砰砰砰!

  既然有手枪,为什么不早点□□?卫霄见状暗自腹诽,他不了解的是,闻镶玉雇来的这群人可不是两年前地震那天闻鼎虞请来的特种佣兵,虽说他们也握过手枪、打过靶子,却没有经历过枪林弹雨的洗礼,反应自然比不上身经百战的兵王。霎那间遇到蛊虫的袭击,哪里想得到拔枪?何况,就算他们想那么做,蛊虫也不会给他们那个时间。再者,天这么黑,蛊虫又细小,没有暗中视物能力的他们要怎么瞄准目标开枪?总不能胡乱扫射吧?

  另外,这些人进树林的时侯,虽知有一场硬仗要打,但不知道面对的敌人是千千万万条蛊虫。他们可不像卫霄般遭遇过各种匪夷所思的险境,碰到眼下这种难以理解的危机时,根本无法迅速的调准状态,作出有力的反击。能在陌生的环境、漆黑的树林、无数的袭击者、身旁的人不停地惨叫倒地死亡的压力中,没有迷失方向,跟上大部队并于蛊虫的偷袭下存生,已经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了。

  “他们怎么一点事都没有?”

  “难道他们身上穿着防弹衣啊?”

  “我明明打到她的头了,怎么还没死?”

  “现在怎么办?我们总不能等死吧?”

  端着脸盆的管家一行几乎每人身上都挨了不下五颗子弹,但他们却没有倒下,仅仅是踉跄了几步,让手中的水泼了小半盆而已。其后,打了几个趔趄便飞快地站定,又疾步冲向元墨纹等人。这番不可思议的情景,令蛊虫包围圈内的人群发出愕然又震惊的喧哗,早已失了血色的脸布上了迷蒙的彷徨。一个个追问着元墨纹,希望能得到答案,或是找出一条生路。

  其实,管家老居他们并不像保镖们说得那样一点伤都没有,卫霄从上而下地眺望,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子弹穿透管家等人的胸腔、腹部、头颈、甚至是脑袋。血花顺着弹孔飞溅而出,然,下一瞬立刻从其体内钻出蛊虫替他们把孔洞给堵上了。一条、两条、三条……蛊虫交叉着,缠绕着在肉窟窿内蠕动着探出头来,扭动着如同蚯蚓般的暗红色的身子不住地昂首嘶鸣,那种诡异的样子让卫霄的喉间涌上一阵呕吐感。

  “不要打上面,打他们的脚!”

  元墨纹到底老到,看清了眼下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他们目前之所以能苟延残喘,主要是靠了脚下掺了公鸡血的雄黄。如若这些红色的粉末给对方用水泼散了,那么他们的性命就危在旦夕。元墨纹明白这个道理,闻镶玉请来的人亦不是傻子,随着元墨纹的一声令下枪火齐开,对准了管家等人的脚便是一通地扫射。

  哗啦哗啦……

  元墨纹的计策凑效了,管家老居和女佣们在密布的枪口下纷纷跌倒,手捧的脸盆自然也拿不住了,尽皆滚落于地,盆中的清水倾泄而出,泼洒在离元墨纹等人十来米远的泥地上。然而,他们不过才倒下,立刻又扭着脚站了起来,这回对方不是朝元墨纹一方冲,而是捡起脸盆往回走。

  “不好!他们要重新去装水了!”

  “把他们拦住,别让他们去!”

  “要怎么拦啊?子弹都要打光了。”

  “他妈的,这些家伙都吃了多少子弹了,怎么死不掉啊?他们还是人吗?”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们的子弹会用光的。等我们打完了子弹,还能用什么来挡住他们?”

  “他说得对,我们不能光站在这里等死。”

  “那你说怎么办?”

  “元大师!”

  “把雄黄粉抹在身上,先把这些人解决了再说。”

  元墨纹说着便弯腰抓起地上的雄黄粉,往衣服上扑。众人紧跟着仿效,就怕慢了一步,雄黄粉叫别人用光了。幸亏草地上的雄黄粉很多,倒也避免了众人为了活命而自相残杀。

  “涂在身上有用吗?万一走出去它们又扑上来,地上的雄黄粉却用光了……”

  “你不会早点说啊?那我们还能先叫个人试试。现在说还有个屁用,用都要用光了!”

  “好了,别说了!快追,不要让他们到房子里去!”

  元墨纹首当其冲地蹿出包围圈,众人见蛊虫没有上前包围他,立刻尾随其后。

  “啊——!不,救命——!”

  “啊,不要,不要过来!救命,救命啊!”

  耳后传来惨叫声,正欲追上管家、女佣的元墨纹等人一惊之下下意识地停下脚步向后观望,却见两个与他们背道而驰的人抓着自己的脸猛地倒在地上,不住地扭曲四肢疯狂的抖动着身体,须臾间,被汹涌而至的蛊虫前赴后继的覆盖住,整个人都陷入了虫海之中。

  当时的情形元墨纹他们没看见,居高临下的卫霄却是看得最清楚的。从洒着雄黄粉的圈子里跑出来的人中,有几个偷偷地朝别墅的反方向跑,他们是想丢下同伴逃命。可惜,他们不知道的是,蛊虫确实怕掺了鸡血的雄黄粉,但并非没有一敌之力。养蛊人肯定下了死令,往林子里走的人可以放松一些,可只要向外逃的人,必须当场击杀。虽然,他们抛下别人往后逃也不能怪他们,但有些时候,人还是不要太私自才能活的更长命。

  想到这里,卫霄决定下去帮元墨纹一把,尽可能的在不暴露自己的前提下,保住大家的命,一块儿逃出遍布着蛊虫的树林。反正他人小,躲在树丛背后也未必有人发现,要是被人看到经书,就推到一点墨头上好了,说是一点墨叼来送给他的。虽然牵强了点,但一点墨这么机灵,卫霄不觉得元墨纹没有怀疑过。另外,他的字迹可不像一个五岁小孩能写出来的,除非一早便知道他会写字,否则,没人会猜到他头上来的。

  唧唧,吱吱吱唧唧唧……

  窗外的元墨纹他们已经和行尸走肉般的管家、女佣们缠斗在一起了,林间的蛊虫都唧唧唧的鸣叫着,仿佛在为管家等人助威。卫霄抽出单肩背包里写满经文的笔记本,撕下两页每张纸都卷成一道长条,分别系在白毛大鸡的双脚与脖子上,生怕到时候因为蛊虫汹涌的攻击不顾上一点墨,让它吃了亏。

  为一点墨栓好保命符后,卫霄继续撕下经书,有的叠在自己的鞋子里、有的藏在自己的后背心、有的塞入自己的胸腹间……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在身子的各个部位上都贴满了经书。迅速做完这些保护措施后,卫霄抱着白毛大鸡走到门边,按住锁头捏住门把轻手轻脚地拉开了房门,走廊内的灯不知什么时候熄灭了,卫霄探出小脑袋,往两旁看了看,通道内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他正想踏出脚步时,忽然想到一个被自己遗忘的,却至关重要的问题,方美玉在哪儿?

  管家带着女佣出去迎敌了,作为主谋的方美玉总不会袖手旁观吧?刚才吃晚饭的时侯,他刻意把经书的事说成是元墨纹送给自己的,就是为了把方美玉的目光从自己身上移开,让她不确定自己要对付的人是谁,而不敢随便冲自己下手,以免打草惊蛇。如今,元墨纹到场了,卫霄不知道方美玉到底认不认识他,但现在这个年代虽没有手机,确是有照相机的,元墨纹若被方美玉安排的人偷偷拍了照,得知了长相也不是不可能。

  难不成,方美玉之所以不出去,是看出了元墨纹的外强中干,知道他不可能是当日杀死那条长虫的经书的持有者?卫霄微锁眉峰道,既然方美玉不去对付元墨纹,那就很可能会来找自己,他该怎么办?

  谁?

  卫霄正思索间,看到楼梯口步上一条黑影,定睛细观,却不是铁青着脸的沈万才是谁?

  “诶?你站在这儿干什么?还不快下来!”

  “外公?”沈俊文的房间就在楼梯的旁边,卫霄一眼便瞧见了走上楼梯的沈万才,心里满是疑惑。

  “嗯。”沈万才一边答应着,边伸手来拉卫霄,示意他赶紧同自己下楼。

  卫霄不着痕迹地躲开沈万才的手,故作吃惊地昂首询问道:“为什么要下去啊?”

  “你要是不想下去的话,出来干什么?”沈万才反问道。

  “我听到外面有声音,好像放炮仗的声音,窗口那边看也看不出来,就想出来问问外公你们,到底是谁在放炮仗,我都睡不着了。”卫霄撅着小嘴抱怨道。

  沈万才没说信不信卫霄的话,只是压低嗓音道:“什么都别说了,我们快下去吧。再拖拖拉拉的,让你外婆找过来,我们谁都走不掉了。”

  “为什么走不掉啊?”卫霄眨着眼睛,追问道。

  “你外婆……哎呀,反正你外婆现在有事,我们快走吧。”沈万才似乎想解释,又觉得跟一个五岁的小孩子说不清楚,干脆敷衍了两句,便转身步下阶梯挥手让他跟上。“小心点啊。”

  卫霄点了点头快步而下,看着沈万才的背影思索道,沈万才说方美玉有事。那她到底有什么事这么忙,忙到把沈万才都丢到了一边忘记看管了呐?还是因为她今夜要做个了结,所以沈万才在她眼里已经是个死人了?

  吱吱吱吱,唧唧——唧唧——!

  嗯?地毯下有虫!卫霄脸色突变,暗道,怪不得别墅里到处都铺着地毯,原来是为了让这些鬼东西爬出来的时侯掩人耳目用的。卫霄盯着沈万才哆嗦着的背影,询问道:“外公,我怎么觉得自己踩到虫啦?虫还在叫。你说它会不会跳出来咬人啊?”

  “别管它,我们快点走。”沈万才头也不回地说道。

  “可是我怕啊!”

  “有什么好怕的?”沈万才不耐烦道:“只要你外婆不出来就没事。”

  方美玉不出来就没事是什么意思?难道,卫霄心头灵机一动道,就像元墨纹当初说的那样,方美玉在控制蛊虫,而操控蛊虫时她不能分心?所以,才放松了对沈万才的掌控,让他有机会和自己说话?其实,在方美玉心里,被陷在别墅里的他们都是逃不掉的。

  “天傲啊,你爷爷、奶奶的病好了吗?”沉默中的沈万才忽然发问道。

  “都好了。元伯伯跟我说,爷爷、奶奶吃了脏东西,肚子里长了虫,现在吐出来了。”卫霄感觉沈万才在试探自己,可能是想知道自己还有没有救吧。

  “那就好。” 闻言,踏上底楼地板的沈万才明显松了口气。

  “爸,到底怎么了?外面出了什么事?你干嘛叫我出来?妈呢?”卫霄一下楼就看到了等在楼梯下的沈惠茹,沈惠茹冷眼瞪视着他,边冲着沈万才发问。

  沈万才摆手道:“先别管这些了,跟我走!”

  “这么晚要到哪儿去啊?”沈惠茹托着腰,颦眉道:“我不走,我要跟妈说话,她人呐?”

  “你不走就算了!”沈万才狠狠地白了沈惠茹一眼,朝卫霄点了点下巴道:“我们走。”

  沈万才疾步冲向大门边,卫霄抱着一点墨紧随其后,沈惠茹嘴里还在骂骂咧咧,却也磨磨蹭蹭地跟了上来。沈万才拉开房门,探身向外看了看才步出门外,并转身招呼卫霄、沈惠茹抓紧时间。

  卫霄赶忙夺步而出,即在这一刹那,黑眸中猝然印入一柄锋利的匕首,说快,不如说太突然,在卫霄看到这把刺刀的时侯,已经来不及躲闪了。卫霄以为会感到剧痛之时,只见一道白色的身影猛地挡在刀锋前,只听刺啦一声破开血肉的声音,下一瞬温热的鲜血沾满了他的双掌。

  “一点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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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困难的抉择

  卫霄越想越不明白饲蛊人要除掉自己的目的,难道,杀死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子能让她有成就感?对方首次发难,收买厨娘绑架他时,他还不到三岁。关键是他那时候,除了闻家人,认识的人极少,只到过医院和托儿所,在托儿所里没上几天课就遇到了地震……

  如果说,方美玉被调包的话,依眼下的情形看来,只可能是地震后被调得包。那么,从真人被换走,到他被绑架,之间不过才短短的几天时间而已,他与对方根本没碰面,一无怨二无仇的,养蛊人为什么要这么做?

  除非,对方一开始就是为了报复他来的。但当时才两岁的自己会结下这样的死敌吗?至少,在卫霄的记忆里从未有过。当然,卫霄不排除闻家人,比如闻鼎虞、闻君耀在外面得罪了人,对方要报复在他头上的可能性。可是,饲蛊人既然有杀人于无形的能力,为什么还要假扮成方美玉?这样反而容易暴露自己吧?所以,比起这个牵强的结论,卫霄更倾向于方美玉没有被调包。

  那么,方美玉为什么要杀自己呐?总不会是因为沈惠茹不喜欢他,身为母亲的方美玉要帮女儿除掉他这个碍眼的存在吧?卫霄摇头道,她要是想这么做,早可以在沈惠茹的女儿朵朵死的时侯就下手了。反正下蛊是神不知鬼不觉的事,她完全不必怕被怀疑。那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方美玉在地震后才迫不及待地冲自己下手的呐?

  地震,地震……卫霄刻意压制自己不去想保镖如今的惨况,抱着一点墨在昏黑的房间里绕着圆桌踱步,小脸紧绷,面色阴沉的可怕。就在卫霄想放弃思考,策划怎么逃离别墅时,脑海中忽然窜过一道灵光,如闪电般的劈开了混沌的思绪。

  地震的时侯,因为想救人也要自救,所以在险境中表现出了异于常人的能力,骗闻君耀、封侯等人说自己可以看到鬼,从而躲避危机。这些事沈惠茹是亲眼看见的,并对他的异能非常的排斥。从新峰大厦逃生后,沈惠茹状态不好被送进了医院,方美玉很可能去探病了。而沈惠茹向来喜欢跟方美玉诉苦,一定会把他的秘密、地震中遇到的所有的事,都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她的母亲。

  作为饲蛊人的方美玉听了沈惠茹的话,会想什么?一个能通灵的孩子,一双可以看见鬼的眼睛,是不是表示他得天独厚呢?卫霄联系前世各种类型的小说,其中不乏有养小鬼、人肉饲蛊、炼孩儿丹之说。很可能方美玉把他当作了奇货可居的东西,觉得自己对她,或是对她腹中的蛊虫有利,就像图元星上灵童的传说那般,是块进补的‘唐僧肉’。若是他猜想的没错,方美玉的做法也就不奇怪了。

  因自己的假设,卫霄的身子隐隐地颤抖着,他怀中的一点墨眨巴着小豆眼,昂首仰视着环抱着自己的小人,流露出担心的神色。一点墨蹭了蹭卫霄发抖的手背,似乎在安慰不知是害怕、紧张、愤怒、还是激动的他。

  卫霄随着一点墨的动作低下头盯着大白鸡,心头不禁浮起疑惑,元墨纹说,一点墨能感受到蛊虫的存在,别说养蛊人,就是与饲蛊者有接触的人也能有所感应,并立刻以叫声提醒大家注意。可是,他们入沈宅以来,一点墨都没冲沈家人叫过一声,亦没有警惕的反应。那么,到底是他猜错了,还是一点墨根本不是元墨纹以为的灵宠,而只是一只刚刚生出些灵性的白毛大鸡呐?

  卫霄有十分的把握,自己先前的猜测不会离谱到哪里去,那元墨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失误呐?难不成,他根本没见过灵宠?可闻镶玉对元墨纹恭谨的样子,分明对方来头很大啊,怎么连这点见识都没有呢?再者,闻镶玉不管怎么说也是闻家人,人品如何先不谈,眼界还是有的。无论如何都不会带回来一个骗吃骗喝的人,并叫对方蒙在鼓里的。这样的话,唯一的可能就是,图元星上没有灵宠。所以,当元墨纹看到机灵的一点墨时,便以为它便是传说中的灵宠了。

  卫霄心道,这个误会可真是大了!要是一点墨真是灵宠,那天在宴会上定能探知沈俊文的不对劲,那他们今天也就不必自投罗网,以至于害死无辜的保镖了!卫霄真是恨不得把元墨纹抓起来毒打一顿,半吊子不可怕,最怕的是他自作主张,自以为是!想到可能丧命的保镖,卫霄心里又恼又怒,又怨又愤,正无所适从之际,忽然听到怀里的一点墨张口尖叫。

  “咕咕!咕咕咕!喔喔……”

  一点墨猝然间毫无预警的惊叫起来,卫霄吓得一下子捏住了一点墨的尖喙,生怕让沈家人,特别是方美玉听到。卫霄发觉一点墨身上的绒毛都炸了起来,刚欲问怎么回事的时侯,耳畔传来一阵嘘嘘嗦嗦的声音,声音由远及近,源头并不在房间里,而是……卫霄猛地蹿到窗户边往下看,漆黑的丛林内、杂乱的草地间、细密的枝丫中、乃至叠叠层层的树叶上都有什么东西在蠕动,并像蚂蚁回窝般的朝别墅处聚拢。

  天色昏暗,若非卫霄有这样一双眼睛,大概也只能感应到外面的树林里有动静,但究竟是什么便不知道了。然而眼下,卫霄清楚地看到其下如蚯蚓似的蛊虫,仿佛刚从冬眠中清醒般的,迅速地攀爬起来。那种密密麻麻的样子,使卫霄看得骇然的同时,泛起鸡皮疙瘩。

  原来是这样!方美玉把体内的子蛊都散到树林里去了,布了一个有进无出的局。蛊虫不仅可以拦住想出去的人,而且,还能充当方美玉的眼睛,为她探敌。他就说呢,保镖就算过来看他,也肯定是偷偷进树林的,而且依保镖的身手,能那么容易被方美玉发现吗?但有了蛊虫的帮忙就不一样了,就算一只苍蝇飞过,只怕也有几百双躲在林子里的眼睛看到了。

  卫霄忍不住责怪自己,他跟着沈惠茹进林子的时侯,周围寂寥无声,现在想来哪个树林会这么安静的?可能原本在林中的小鸟啊,老鼠啊什么的都被蛊虫吃掉了,才会连一点异响都听不到。可惜,他当时竟没有注意,要不也不可能陷进来,还害了送他来的保镖。但他现在就是再自责,也已是于事无补了。如今要想的是,自己该怎么逃出去。

  卫霄单手搂着一点墨,抬起左手看了一下时间,十点二十分。时间虽然不早了,但一般来说总要到半夜,或是在确定想对付的目标睡着之后再动手吧?为什么现在就开始发难呐?就在卫霄想不明白的当儿,一道嚎叫声从林中传来。

  “啊——!”

  诶?有人?卫霄扭头往发声处望去,却见元墨纹疯狂地挥舞着手中的木剑,木剑像风火轮般的转动着,好几次险险地挡住了蛊虫的袭击。但跟着元墨纹一同前来的人就没那么好运了,好些人被弹跳着偷袭的蛊虫钻到了身上,正拼命的扯着衣服拍打,有几个守不住的,更是疼得倒在地上打滚,结果反而招来了躲在草地里的蛊虫,蛊虫越聚越多,凄厉的叫声亦越来越大,可人却再也没能站起来。

  “啊,啊,啊——!”

  “救命——!”

  “走!快走!”

  元墨纹边打边退,那些蛊虫好像有意识的把他们往别墅边赶。卫霄暗道,难怪养蛊人等不及了,原来是信号弹把元墨纹他们招来了。看来,闻镶玉他们也不是没有准备的,晚上送他来的时侯,下面的这些人由元墨纹打头悄悄跟在他们后面,并商定以信号弹作为进攻的通知。因此,信号弹拉响后,元墨纹他们就打过来了。只是,卫霄瞧着元墨纹脸上难看的样子,深知他轻忽了蛊虫的能耐,亦暴露出了他的束手无策。

  “撒粉!快——!”

  元墨纹一声令下,跟在他身后的人飞快地取下肩头的麻袋,抽开扎着袋子的麻绳,猛地倒提起麻袋往两旁倾倒。大片大片鲜红色的粉末从麻袋中飘出,大多覆盖在泥地上,也有粘在人身上、脚上和树杈上的。

  唆唆唆唆……

  一刹间蛊虫急退,但也没逃远,在三米外包围着元墨纹等人,却没再进攻了,倒叫元墨纹等人松了一口气,但接下来元墨纹又为怎么逃出林子烦恼起来。

  看来,元墨纹还是有点手段的。卫霄看着蛊虫被赶走,暗暗点头。只是有些疑惑,不解于元墨纹为什么直到有人伤亡后,才让人取出麻袋中的东西。卫霄哪里知道,一来,是元墨纹没有想到方美玉会把蛊虫散到树林里。而且,他刚发现不对劲时,原是想往林外逃的。可是,朝外逃的时侯,蛊虫疯狂的进攻,一下子死了不少人,在改变方向后,蛊虫的攻击才减弱下来。另外,他本来是准备拿麻袋里混着鸡血的雄黄对付养蛊人的,谁知眼前的蛊虫就把他逼到了这样的地步。元墨纹心知,今夜的事不能善了了,只怕一个疏忽性命就要交代在这里了。

  元墨纹等人在林边与蛊虫对持,卫霄则站在窗畔考虑着自己该怎么办。现在别墅门外肯定挤满了蛊虫,卫霄以为,自己用经书贴在身上,那些蛊虫可能就不敢近身,应该出得了包围圈。但是,出去之后呢?他帮不帮元墨纹他们呐?不帮的话,必定良心不安。但他出手的话,秘密就曝光了。而这些秘密,却是他赖以活命的根本。一时间,卫霄凝视着窗外的人群,进退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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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抽丝与剥茧

  血字?

  这个意外来得太突然了,好比一个到了贼窝的卧底,突然间发现被自己认定的穷凶极恶的嫌犯居然是个人质。卫霄惊讶的连眼睛都瞪圆了,半晌说不出话来。许久才转动起小脑筋,心道,这张带血纸条的主人,除了能把纸头偷偷塞进笔杆内,又说些似是而非提醒人的话的沈万才不作第二人想。

  沈万才会出此下策,肯定是因为被人监视着。对方是养蛊人,还是其他凶犯先不谈,卫霄此刻最疑惑的是,沈万才为什么会认为自己能找出钢笔里的字条呢?难道,他知道自己比较聪明?这不可能啊?就算与自己交过手的饲蛊人在沈家,对方只怕也不清楚他的底细。因为,毕竟没有短兵相接。

  第一次遇蛊,下蛊人根本不在场,若非如此,自己不可能那么容易脱身。第二次蛊虫爬进卧室那会儿,既便西窗外站着的怪人便是养蛊人,可当时自己躲在梳洗室的门后,对方十有八九看不到自己的动作,也就无从得知自己的能耐了。那么,连饲蛊人都不明白其中的究竟,沈万才是怎么知道的?还是说,沈万才虽然把这支钢笔交给自己,但并没有想过要自己来解开笔杆中的秘密,而是让自己带回去,期盼闻家人看出这里面的疑点?

  卫霄想不通啊,谁会没事把笔杆捻开来看?难不成,沈万才好不容易传出来的救命信,不过就是为了撞个可能性?

  诶?等等!刚才他想到什么?没事不会捻开笔杆,对了!想到这里,卫霄拿起钢笔,往内胆上套好笔杆捻牢,随后握着笔在文件的一角上划了两道线,痕迹倒是有,却没笔迹。果然!这支钢笔被沈万才做了手脚,写不出字了。

  如今丰国所处的年代,好比前世的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水笔啊、油性笔啊、中性水笔什么的都没有,顶多就是圆珠笔,还是一写就漏油的那种。多数人都用廉价钢笔,说廉价其实也要三四块一支,已经属于奢侈消费了。用的人多了,大家自然都知道钢笔写不出字,首先要捻开笔杆看内胆里还有没有墨水。沈万才就是抓住了众人习惯性的心理,设下这个计谋的。

  卫霄回忆着上辈子的记忆,确实就如沈万才想的那样,只要钢笔写不出字,大家第一时间便转开笔杆捏一下内胆,看笔头上会不会出水,没有墨水溢出的话,就要重新吸墨汁了。当然,沈万才必然也想过,他的钢笔写不出字,若是碰上一般的人家肯定会去灌墨水,可闻家不缺笔啊,要是闻镶玉立刻从傍边递上一支笔,那他的筹划就白费了。

  所以,沈万才拟写的这份转让书才那么丰厚。他一定是希望闻家人在第一眼看到文件时,就觉得不可思议,从而起疑。但不管怎么样,不占便宜的是傻瓜,何况是闻镶玉、孔知心这般贪心的人。只要闻家人催着自己签名,必然会用近在咫尺间的钢笔,结果与文件放在一起的,为了方便他签名钢笔却写不出字,岂非奇怪?这时,就算很多人都没看出其中的疑窦也不要紧,一个,只要在场的人中有一个感觉不对劲,沈万才的计划就成功了。

  卫霄暗道,难怪转让书里给他的东西有那么多,原来不是给他的补偿,而是沈万才的买命钱!说到底,比起这些身外之物,当然是自己的命重要得多。沈万才怕给少了,闻家人看不上眼吧?

  可是,卫霄不自禁地咬着下唇嘀咕道,刚才吃饭的时侯,沈万才把这支写不出字的钢笔递给自己,若是自己真的拿过笔签名了,沈万才就不怕凶犯看出端倪吗?沈万才被逼到只能用这种极可能失败的法子来联络外界的地步了,那凶犯一定是随时随地看守着他的。即使犯人便是养蛊人,把别墅里的人都控制住了,平时让他们监视沈万才,但卫霄相信,在刚才那样的情况下,对方再托大亦不敢放任沈万才与自己接触的,必定要亲自盯着才行。

  思及此处,卫霄觉得自己想左了,看沈万才的样子应该已经被控制住很长一段时间了,这会儿难得能与他见面,定然是准备背水一战了。而且,万一那时自己从沈万才手中取过钢笔,也不要紧。一写写不出字,沈万才只要推说笔坏掉了,让管家再换一支笔就好了。

  因为他在场的缘故,凶犯既便起疑,也不会当场发难。而沈万才只要抓住时机,随意一点,在管家找笔的时侯悄悄把钢笔放进兜里,单手转开笔杆取出纸条,趁众人不注意时送到嘴里当作晚饭般的吞下去就行了。这么一来,就算事后凶犯追究,也查不出问题了。

  卫霄紧锁的眉宇一直没有松开,自问既然这样,那沈万才与沈惠茹争吵时说的那番话,会是说给他听的吗?沈万才会把期望寄托在一个五岁小孩的身上么?大人一般都觉得小孩子靠不住,听过的话转眼即忘,沈万才怎么可能拼着被凶犯发现的危险,冒险来提醒自己?那对方不是跟他说的,是跟谁说的呢?

  不会……卫霄的心猝然一跳,暗道,不会是他的那些保镖吧?难不成,他们偷偷跟到这边来了?

  卫霄猛地站起身,抱起一点墨走到门边关上灯,其后三步并两步地走到窗边,朝下俯视。玻璃窗外便是树林,今晚的舒郁被云层遮住了,除了别墅内洒出的灯光,竟一丝光线也没有,加上树木枝繁叶茂,此时更是黑压压地混成一片,什么都看不分明。不过,这些都没难住能在暗中视物的卫霄。然而,他一连观察了十来分钟,底下却没一点动静。

  就在卫霄以为自己料错了,想放弃的时侯,一道焰火从林中蹿出直冲云霄,在高空中炸出璀璨的礼花。金黄色的礼花在夜空中非常的醒目,闪烁着刺目的光芒,其间的星星点点也未有平日的烟花那般易逝,整整持续了三分钟,才如开到盛极的花朵般慢慢地凋零。

  出事了!

  卫霄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他不知道保镖是否带了信号弹,但眼前的烟花一定不会是沈家人放给自己看的。到底出了什么事,严重到不得不让保镖点燃信号弹呐?心思急转中的卫霄骤然间想到之前沈万才与女儿沈惠茹吵架,方美玉姗姗来迟的事。在方美玉阻止两人争执前,沈万才父女俩已经说了很多话了,他们说得那么大声,底楼的人就不用说了,就是在二楼、三楼的人,只要住得离楼梯口近一些,只怕也能听到。那方美玉为什么没有立刻阻止呢?

  卫霄以为有两种可能,一是方美玉也像沈万才那样,被凶犯控制住了,她来得慢,是因为她亦想借机放水。另一种可能,是方美玉就是令沈万才惧怕,千方百计求救,恨不得立刻逃离对方身边的凶手!卫霄倾向于第二种说法,方美玉蒙着面纱使他起疑不说,沈家父女吵架那会儿她若是在场,无论如何,即使做样子总要出言劝说的。若不然,势必令凶犯恼怒。可当时没有她的声音,因此可以断定,方美玉那时不在场。那她到哪里去了?

  思考这个问题时,还得和沈万才的举动联系在一起。沈万才为什么敢大声说话,不怕引来凶犯马上被阻止吗?这样的话,徒劳无用不说,他甚至还会让凶犯责打。能想到用钢笔寄信的沈万才,会如此疏忽大意么?显然不可能!

  所以,卫霄做了个大胆的猜测,就是那时候凶犯不在别墅里,她出门了!反过来说,没有在第一时间劝说沈惠茹、沈万才争吵的方美玉有重大的嫌疑!

  他之前提过,晚上吃饭让他签署文件时,凶手必定是在场的。也就是说,除了沈万才和他自己,沈惠茹、方美玉、管家都有可能是凶犯。把这个条件,联系以上的问题,谜底就呼之欲出了!

  卫霄沉着脸思索着,一个人蒙住脸,会让人以为她被调包了。但卫霄的听力很好,可以听出方美玉的声音没变,仍是两年前的音色。方美玉还是不是原来的她,先且不论,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摆在卫霄的面前。方美玉一个女人,到底做了什么事,让作为丈夫的沈万才必须求救呢?她又是用什么手法,控制住别墅里的佣人的?要是佣人还能自主,肯定会帮着沈万才的,眼下的情形分明是作为主人的沈万才被关押起来了。沈惠茹口中全职太太的方美玉,真有这样的能耐么?

  卫霄思来想去只有一个答案,方美玉就是那个两次三番想置他于死地的饲蛊人!

  假如真是这样,一切就都说得通了。闻镶玉、孔知心身上的蛊虫僵死,体内有着母蛊的方美玉是能感觉到的,这让她产生了危机感。果然,闻镶玉等人出院,带来了元墨纹,甚至不顾惜自己刚出院的身体,举办了大型的宴会招待来客。一直关注着闻宅动向的方美玉认为不能再坐以待毙,便让沈万才找借口把他叫来沈家。

  沈万才正好将计就计,欲利用他送出自己的危在旦夕的情报。当然,沈万才知道方美玉找他来肯定有事,他这个外孙死在沈家的可能性也很大。但沈万才如今已是死马当活马医了,一定觉得闻家能救他是最好。如果不能救,让闻家长孙给自己陪葬也不错。再者,要是自己真的死在沈家,闻家必然会找上门指名要见沈万才,说不定便是沈万才得生的机会。

  这些,沈万才不可能想不到。所以,他很干脆的写了转让文书,积极配合方美玉的行动。为了麻痹闻家人和元墨纹,还让沈惠茹这个女儿陪同前来,做出一副接外孙探访生病外公的样子。

  真是好算计!卫霄心中叹息,但他其实很明白,不是对方的手段多么高明,而是身边没有一个为他着想的人。闻镶玉、孔知心难道不知道他此行危险吗?可他们不在乎!卫霄长长地叹了口气,一点墨仿佛知道卫霄的伤心般的,歪着脑袋不停地蹭着卫霄的下巴。稍息之后,卫霄腹中的涩意消散了一些,抬手摸了摸一点墨的小脑勺,一边继续推敲,心却不由得慢慢下沉。因为他想到方才方美玉出门,很有可能是去解决躲在树林里,悄悄来确定自己安全的保镖了。

  肉体凡胎的保镖怎么能躲得过蛊虫的袭击?何况,在黑暗的树林里?难怪保镖拉响了信号弹,可能是临死前拼了命才成功的,死的时候,身上可能被蛊虫钻得千疮百孔。卫霄的心被狠狠地揪了起来,疼得厉害。那些保镖可以说是为自己死的,卫霄闭上眼沉默了良久,方按下激荡起伏的情绪,握紧拳张开黝黑的眸子,冷眼望着窗户外的黑夜,自问,养蛊人为什么一次次地针对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抱歉,近来的文有些难写,主要是要联系之前的事情,不能前后矛盾。还要把伏笔都拉出来,否则前面的布局都白写。所以,时间更新不定,对看完的大家说声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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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意外的讯息

  “咕咕,咕咕。”平常这个时侯,好人儿都会喂给自己吃好吃的东西,今天忘记了不说,自己啄两口纸片还被打骂。一点墨有些委屈,小脑袋耷拉下来,湿漉漉的小豆眼可怜兮兮地望着卫霄,嘴里发出轻微的,带着低落情绪的咕咕声。

  “行了,别闹。”卫霄让白毛大鸡在桌上站好,一边取过管家送来的玻璃杯,从背包里翻出备用的手绢,把杯子的里里外外都擦了个干净,并抽出藏在包里的玻璃瓶,瓶子里装着掺了经书纸灰的白开水。卫霄捻开盖子自己喝了半瓶,接着把瓶内剩下的水倒入玻璃杯中,举着杯子凑到一点墨嘴边微微倾斜,示意它把水喝下去。

  在一点墨喝水之时,卫霄回忆着来到沈家后发生的事。其中两件事,让他格外的在意。第一件是方美玉头戴纱巾,和遮着脸的人相处,任谁都会起疑心,更何况是如今这般危机四伏的情形下。沈万才说方美玉的脸在地震的时侯受了伤,但在自己没有见过对方面纱后的模样之前,卫霄依旧保持怀疑的态度。

  另一件事是,沈万才叫他来面见的时机太巧合了。就在闻家请来元墨纹要策划着找出养蛊人的当下,沈家用这么个牵强的借口让他来偏僻的别墅,无论怎么看其中都有鬼。真那么想补偿他的话,早就把文件送去闻家了,还怕他不肯签字吗?卫霄不信沈万才真的想赔偿自己,那么对方真正的用意是什么呐?总不会是想用糖衣炮弹麻痹自己,等自己松懈时再给上致命一击吧?

  卫霄摇着头思索,沈万才应该不会拿自己儿子的死开玩笑的,听当初方美玉的说法,沈万才挺宝贝这个小儿子的。卫霄相信沈万才的小儿子确实死在地震那会儿,但究竟怎么死的,是不是死在地震里就难说了。卫霄心道,自己是在地震后被人绑架的,绑匪更死在蛊虫的手上。若是沈万才小儿子的死和自己有关,沈万才想报复自己也不是不可能,而且他既有条件亦有能力。

  他被绑匪塞在小木箱里,听到绑匪说绑架自己是为了钱,而沈家有得是钱。再者,当初因为乌俞市内的房子都被地震震塌了,他和闻家人都去了香芫市的别墅,他在别墅里住了没几天就被绑架了。即是说,这个幕后黑手不仅在几天内得知了自己的落脚处,还弄清了别墅内所有人的情况,甚至拿住了对方的弱点,威胁利诱地收买了绑匪。除了内贼之外,卫霄想不出谁有这样的能力。

  沈惠茹!是的,沈惠茹!

  当时,他们从新峰大厦逃生后,沈惠茹和他们一起被送到了香芫市中的别墅。虽然,沈惠茹很快便因为精神状态不好住院了,但别墅在哪里她是知道的,卫霄以为,有可能沈惠茹曾经和闻君耀一起到这栋别墅里住过。毕竟,香芫市离乌俞市不算太远,附近风景也不错,有山有水,是只有二三天休假的人的好去处。

  绑架也好,下蛊也罢,沈惠茹未必参与其中,但可能无意中透入过有心人想探知的,而她恰巧知道的消息。

  “咕咕,咕咕。”

  一点墨喝完水,晃了晃脑袋,把喙尖上的水滴洒在卫霄的手上。卫霄拿起方才随手放在圆桌上的手绢,给一点墨擦了擦嘴角四周的水渍。擦完后,卫霄把手帕塞入背包时,忽然碰到一个硬东西。狐疑的卫霄拉开背包一看,原来是沈俊文送给自己的礼物。

  这是个用锦缎包裹的小匣子,不到半个手掌大,四四方方的。当时沈俊文送了礼就起身离开,在场的沈家人也没叫自己拆礼物,在沈万才的催促下,他便把小匣子放进了背包,想着包里都是自己默写的经书,就算里面藏着蛊虫,怕亦是焚烧殆尽的下场。所以,倒也没有怕沈俊文做什么手脚。

  卫霄边想边伸手掏出匣子,暗道,要不是刚才塞手绢时碰到匣子,他都快把这个东西忘了。不过,匣子放在包里这么久都没动静,应该没什么问题。卫霄左手拿着小匣子,右手拆起包裹在外的绸缎。

  “什么?你给他那么多东西?爸,你到底是怎么想的啊?”

  “怎么?你有意见?”

  是沈惠茹和沈万才的声音,从楼下传上来的。卫霄眉峰一凝,顺手把匣子塞进口袋,轻手轻脚地走到门边,举手握上门把,并用指头按住门锁小心的转动,无声无息地拉开房门。

  “你给他为什么不给我?我结婚的时侯,你怎么就没有这么大方过啊?你是不是忘了,他姓闻,我才姓沈!”

  “他姓闻也是我外孙!再说,给他给你还不是一样的?我真搞不懂你啊,要是换了别人,我把东西给她儿子,她还不开心地跳起来?怎么到了你这里,要跟儿子抢东西了?真是越长越回去了!”

  看来,方美玉母女俩把他不是沈惠茹亲生儿子的这件事瞒得死紧,沈万才到现在还不知道他和沈家没有血缘关系。可是,沈惠茹对自己,一点也没有母亲对儿子的亲密,反而态度非常的恶劣,沈万才真的没怀疑过其中的原因吗?

  但话又说回来,这是他第一次来沈家,也是沈万才第一次看到沈惠茹和自己相处的情形,没有想到这个问题,亦情有可原。何况,沈万才一定知道自己是跟闻镶玉、孔知心住的,一个和母亲分开两地,由爷爷、奶奶带大,加上母亲脾气又暴躁,在这样的前提下,儿子和母亲关系不好也说得过去。

  “怎么一样啊?你以为这些东西给了他,闻家的人还能让我插手啊?”

  “那是你没用!要是闻君耀对你有心,别说我给的这些东西,就是整个闻家,还不都是你的?你真应该跟你妈学学,把你这个臭脾气好好改改,再这样下去,就算哪天你跟君耀离婚,我都不奇怪!”

  “跟妈学?哈哈!跟妈学给你养私生子吗?跟妈学,被你打也不敢说出去么?刚刚吃饭的时侯,你说妈的脸是地震那天压坏的,真是好笑,她的脸根本就是叫你打破相的!因为你那个宝贝儿子死在地震里,就硬说妈没看好他他才死的,结果把妈打成这样。要是我,我早跟你拼命了!”

  方美玉的脸不是在地震的时侯压伤的,而是被沈万才打的?他们两个,究竟谁说的才是真话?贴在门缝处的卫霄不自禁地锁起眉峰,满心都是疑问。但从沈惠茹、沈万才的对话,可以确定一个消息,那就是沈万才的小儿子或许确实是死在地震里的。

  “你胡说什么啊,啊?你妈的脸明明是她自己弄伤的,谁跟你说是我打的?你一天到晚在乱想些什么啊?我打你妈打得再狠,会把她打得到现在还不能见人吗?你……”

  “哎哟!我就走开这么一歇歇,你们怎么就吵起来啦?好了,好了,都别说了!惠茹,不是叫你回房了吗?又出来做什么?”

  方美玉?她刚才去哪儿了?卫霄心下疑惑。不过,方美玉是女主人,有事走开一会儿也没什么奇怪的。卫霄抿唇暗思道,方美玉的脸虽然破相了,但照之前的情形看来,她在沈家的地位好像没有变动。

  “我还没吃饱,出来拿点东西吃。妈,你听到爸刚才说的话了吗?他……”

  “行了,有什么好吵的?你挺着个肚子不吃力啊?听妈的话,先回房,我待会儿让人给你送吃的过去。”

  “哼!你不要整天东想西想的,还是回家多教教天傲怎么写字吧。”

  “哎呀,你也少说两句!走走,到楼上去。老居,你扶小姐回房。”

  “是,夫人。”

  听到方美玉的话,卫霄赶忙合上房门按上门锁。沈家的别墅内到处都铺着厚厚的地毯,连阶梯上也不例外,走起路来根本听不到脚步声。况且,他所在的房间更在楼梯口,万一沈万才他们已经走上二楼,他还没关门,让对方抓个正着该怎么办?而他之所以吃这个亏,仅仅就是为了多听一会儿,卫霄觉得得不偿失。

  卫霄沉着脸走回桌边,坐到鼓凳上。

  “咕咕。”一点墨仿佛知道卫霄心烦,歪着脑袋蹭了蹭卫霄的额角,想要安慰他。

  “阿嚏!别闹,乖一点,我要想事情。”卫霄被一点墨的绒毛扫过鼻尖,打了个喷嚏,没奈何地抱过桌上的一点墨揉在怀里,有一下没一下的抚摸着。

  卫霄觉得不对劲,方才沈万才父女的争执好像是刻意说给他听一样,否则,为什么要闹得这么大声呐?可是,对方为什么要他听这些话?卫霄愈想愈不明就里,心底焦燥极了。好半晌才压住烦乱的思绪,强迫自己从头开始想。

  沈惠茹和沈万才是为什么吵起来的?对了,是因为这份文件。卫霄转首看向那个自己放置在桌面上的纸盒子,伸手把它移到自己面前,翻开盒盖。卫霄捏着经书纸片,小心翼翼地托起纸张从头到尾看了一遍,文件上写着沈万才要把市内的两处房产、郊区的一座庄园、和公司百分之二十的股份转让给他。

  怪不得沈惠茹要跳脚,沈万才赔偿他的东西确实多得令人起疑。沈万才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总不会是病傻了吧?卫霄转着眼珠思索道,沈万才把这么多东西无条件地送给自己,方美玉、沈俊文知道吗?他们要是知道的话,为什么不阻止?难不成,沈家人喜欢替人做嫁衣?

  算了,想不明白先放在一边。卫霄甩了甩头,继续回到之前的思路上。沈万才、沈惠茹由这份文件开始吵,扯出方美玉破相的问题。孰是孰非,卫霄一时间也弄不明白。苦思冥想的卫霄不经意间看到纸盒里躺着的孤伶伶的钢笔,猛然间,沈万才方才说的最后一句话,浮上卫霄的心头。沈万才叫沈惠茹回家教他写字,但沈万才分明知道他和沈惠茹不住在一起,而且沈惠茹马上就要生了。

  对,他想起来了!卫霄的黑眸紧紧地盯着盒中的钢笔,心道,这支钢笔与盒子不是一块儿拿来的,盒子是管家老居取来的,钢笔却是沈万才从自己的衣兜里拿出来的。而且,让他把文件带回家是为了签字,把钢笔放在里面干什么?他们闻家会没有签字的笔吗?无况,这又不是特意买给他的新钢笔。这么说……

  卫霄脸色一窒,飞快地取过盒中的钢笔捻开笔杆,一张搓成烟卷似的小纸片从中掉出落在桌面上。卫霄放下钢笔拿起纸条,拉开一看,上面写着两个暗红色的大字——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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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际遇:倚楼听风雨偶得秘籍,遭神秘人追杀,损失2点福缘。
第171章 我要换房间

  “怎么还要上去啊?”卫霄站在通往三楼的楼梯口止步不前,昂首仰视着阶梯上的老居道:“妈妈睡在哪儿?”

  管家老居一手扒着扶手,转身面向卫霄回道:“回小少爷的话,您的卧室在三楼,三小姐因为走楼梯不方便,睡在楼下。”

  卫霄噘起小嘴,拧着淡淡的眉宇道:“那外公、外婆呐?”

  “老爷,夫人住在二楼。”

  卫霄故意用狐疑的目光凝视着管家道:“怎么只有我一个住在三楼啊?我一个人住在上面会怕怕。我在家里也是住在二楼的,爷爷、奶奶的房间就在我隔壁。”

  管家老居沉着脸道:“小少爷,您的房间是老爷、夫人特意为您准备的,风景最好了。”

  卫霄闻言,白嫩的小脸上绽开了笑容。“管家爷爷,你是不是看我小,才骗我啊?可是,我虽然还小,但奶奶、爷爷都说我很聪明的。你看,现在都这么晚了,天都黑了,还能看见什么风景啊?明天一早,我又要去幼儿园上课,也来不及看风景。那住到上面去,还有什么意思啊?”

  “这……”管家老居一时间说不出什么有力的反驳,方欲劝解,卫霄把脸撇到一边不看老居,表示自己生气了。“我不要住在最上面,要是不行的话我回去好了。反正,我已经看过外公了。”

  三楼即是别墅的顶楼,无论出了什么事,都很难逃生。何况,听老居的意思,三楼上只有他一个人住,至少,沈家的主人都住在楼下。如此一来,对方若是有什么歹心,要设计他就更方便了吧?所以,无论如何,他都不能住到三楼去。当然,养蛊人在沈家的话,他现在这么做极可能打草惊蛇,但卫霄相信,就算没有这一出,想害他的人照样会提防自己。

  小孩子有任性的权利,不管老居怎么的苦口婆心,卫霄一概不听。最后,管家只能妥协,主要还是怕卫霄真的一走了之,或是闹到沈万才、方美玉面前不好收场。

  啪嗒。

  “这是俊文少爷的房间。”管家老居转着手把推开房门,按下吊灯的开关。

  “舅舅的房间?舅舅平常就是住在这里哒?”卫霄顺着暖黄色的灯光打量着房间内的布置,眼前的空间要比他在闻家的卧房小一些,但地上铺着精致的羊毛地毯,家具更是清一色的赤金黄花梨木,看上去十分的高档。

  管家点头道:“是啊,俊文少爷平日就住这间。不过,他刚刚回市里去了,房间空出来了。要是小少爷不想住楼上的话,今晚睡在这里吧?”

  卫霄蹙起眉峰道:“没有别的地方可以睡了吗?”

  “是的。”管家抬手朝走廊内一挥,解释道:“老爷和夫人的房间在最东面,旁边是洗澡的地方,很大,能泡澡,小少爷睡觉前可以去试一下。再过来就是老爷、夫人、俊文少爷各自的书房、还有会客室、更衣间、厕所,实在没有空余的房间了。”

  卫霄挑眉道:“那楼下呐?”

  对于卫霄的纠缠不休,管家的脸上没有一丝的不耐烦,仍是耐心的回答道:“底楼只有一间客房,让三小姐睡了。其余的房间,都是下人睡的。”

  “妈妈以前肚子没有大起来的时侯回来,也是住楼下的客房么?要是姨妈她们一起来呢?”卫霄安抚着大白鸡,一边笑看着老居提问。

  管家因卫霄的聪慧暗暗心惊,嘴上依然不动声色地回道:“小姐们的卧房都在三楼,楼上除了三位小姐的房间还有两个客房。这次请小少爷来,夫人把其中一间收拾好了,给小少爷当卧室。以后,就专门留给小少爷住了。老爷、夫人都盼着小少爷常来玩呢!”

  “噢,原来是这样啊?”卫霄苦着小脸,抿了抿唇瓣道:“不过,我一个人睡在楼上还是会怕的。”

  “是我顾虑不周,忘了小少爷还小,没有提醒老爷和夫人。”管家老居微微摇头,脸上布满了歉意。

  卫霄举起拿着纸盒子的手,摆了摆道:“没什么啦,反正我就来住一天。那晚上我睡在舅舅这里好了,不过,被被要换掉。”

  管家总于松了口气般的满面堆笑道:“小少爷放心,就是您不说,我也会让人换上新的被子、被单。那小少爷先在这里坐一会儿,我现在就让人给您换?小少爷也可以先去洗澡……”

  “我坐在这里,等你给我换好被子我再洗。”其实,卫霄今夜根本不准备上床睡觉,但戏要做足,才说出要换被子的话。

  管家听卫霄这么说,打招呼道:“既然这样,您坐,我去去就来。”

  “嗯。”卫霄走到门边,目送着管家离去,边观察着橘红色灯火下的通道。别墅内的走廊把二楼分为南北两面,他眼下所在的卧房位于走廊的西北角,出门右转便是楼梯。遇到危险逃命方便,但反过来说,要是有坏人找上门也容易。这是难以两全的问题,况且初来乍到,他实在想不出扬长避短的方法。

  卫霄放弃钻牛角尖,继续打量房内的构造。长廊的东侧到西边的尽头处,约有四五十米的距离,和闻家的别墅大同小异,唯一显眼的区别就是窗户开得小,没有落地窗,便是阳光充足的早上,或许也照不进多少的光线,走廊内要开灯才能保持亮堂。另外,沈家似乎很喜欢地毯,无论是客厅、卧房、还是走廊内,都铺着彩绘地毯。由于房子里的色调比较深浓,铺上地毯后没有给人高贵的感觉,反而有些阴沉。

  看完外侧的走廊,卫霄扭身回视他今晚要住的卧房。寝室呈长方形,南面的墙角处放着衣柜和木箱。一张五尺宽的大床摆在中间,两边是床头柜。床尾后半米处,靠墙面的地方贴放着一米宽三尺半高的四斗矮橱,橱面上搁着一台二十寸的电视机。床的右面,亦是正对着进门处的地方,摆着一张圆木桌,桌底下倚着五只雕花鼓凳。而大床左侧的墙面上则开了扇门,若是推开房门,另一边应该是梳洗间。

  卫霄合上房门步入寝室,先是把手里拿的纸盒子放到圆桌上,然后从衣兜里掏出默写着经书的纸片压在掌心下,并把附着佛经的手掌贴到桌面上,来来回回地扫了一圈,把圆桌的上上下下,乃至几只鼓凳都检查了一遍,才把怀中的一点墨轻轻地放上圆桌。

  “你坐在这里不要动,我先去检查一下。”卫霄摸着一点墨的绒毛,悄声吩咐道。

  “咕咕。”一点墨缩着脖子,听话地点了点头。

  卫霄沿着墙壁从西到东走了一圈,一双灵动的大眼把房内所有的一切都看在眼底。一直走到洗手间外才站定,用捏着经书纸片的手握住门把,小心推开。

  咔嗒。

  卫霄朝梳洗室内环顾了片刻,才打开电灯。洗手间内铺着雪白的大理石,白色的抽水马桶、乳白色的浴缸和洗手台,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无论是颜色还是布置,都非常的简洁和干净。卫霄走进卫浴室观察了片刻,没发现什么疑点,便踱步至窗台边,踮起脚尖把窗户锁上。

  哆哆哆。

  老居来了?卫霄三步并两步地跨出梳洗间,冲到桌边抱起一点墨,推至房门的斜角处,方开口道:“进来吧。”

  “小少爷,我来给你换被子。”管家老居推开门,抬眼冲房内环视了一圈,待找到了卫霄的身影后,方颔首一笑,边说边举起手向后招了招。下一瞬,捧着棉被、被单的女佣们鱼贯而入,一个个分工合作,先把原来的被子枕头拿开,掀起被单连其下的棉花毯一块儿抱走,随即摆上新的垫被,套上洗干净的床单,最后女佣放下没用过的被子、枕头,整个过程有条不紊,不过五分钟,女佣们便在老居满意的点头下离开房间。

  “小少爷,您还有什么需要吗?”

  说得这么文绉绉的,如果真是个五岁的孩子的话,说不定都听不懂吧?卫霄暗中腹诽着,边显露出疑惑的表情道:“你是问我要什么吗?”

  “是的。您今晚好像没吃多少东西,等会儿会不会肚子饿想吃宵夜?喝的开水我已经为您备好了。”管家老居指了指桌上的水壶和茶杯,补充道:“这是洗脸和擦澡用的毛巾,还有牙刷、香皂、木梳、新拖鞋。您看,还缺些什么?”

  卫霄看了眼管家送来的东西,摇了摇脑袋道:“我想不出来。”

  管家笑着说道:“小少爷一时间想不起来不要紧,您有什么事可以按铃叫我。”管家向前两步行至床边,拉起床头柜旁连着电线的按铃按了一下,示意卫霄到时候就这么做。

  “嗯,我知道了。”卫霄把一点墨放到桌上,抬起左腕看了看手表,随后朝管家挥了挥手道:“八点四十分了,我要洗澡睡觉了,你也去休息吧。”

  “好的,我就不耽误小少爷休息了。”说罢,管家欠了欠身退出房间,顺势带上了房门。

  管家一出门,卫霄立刻上前锁住了房门。虽然未必有用,因为要是沈家人有恶意的话,钥匙就在对方手中。但这么做,好歹也有些心理安慰作用。

  “咕咕。”站在桌上的一点墨忽然朝卫霄叫了两声。

  “怎么了?”难道,一点墨发现什么了吗?卫霄跑到桌边望着一点墨,对于元墨纹说的,一点墨是灵宠,遇到蛊虫、或与蛊虫有关的东西就会有反应的话,卫霄还是寄予厚望的。

  “咕咕,咕咕。”一点墨低下头,啄向卫霄的衣兜。

  卫霄吓了一跳,还以为蛊虫钻到自己身上来了。哪料,一点墨啄了几口竟带出了上衣口袋内的佛经纸片,纸片上有几个小豁口,仔细看,其中撕下的另一半分明就叼在一点墨的尖嘴里。原来,今天一点墨等来等去没吃到每晚可以享用的美味夜宵,居然自力救济起来。刹那间,骇然与震惊的情绪,一下子转为哭笑不得,卫霄心绪起伏翻腾,一时竟说不出话来。好半晌,才挥手拍向一点墨的脑袋,骂道:“你个吃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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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蕭   

好看,就是太慢热的了    发表于 2014-11-5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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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各方的刺探

  “好了,说这些事干什么?”

  沈万才的一句话,让周围的人沉默了半晌,卫霄亦不知如何接话。直到管家老居按照沈万才的吩咐,拿了盒子进门,才由方美玉隔着面纱打破沉静。

  沈万才长叹了一口气,没再多说什么。他接过管家手中的纸盒翻开盒盖,从中取出一叠夹在一起的纸张放在桌面上推向卫霄,并从衣兜里掏出一支钢笔,冲卫霄晃了晃道:“来,在这上签个名,以后这些东西就是你的了。”说着,手指指向纸页上的某个空档处。

  卫霄当然不可能签字,万一沈家就是下蛊人,想对自己不利,而这份东西便是契约,只要一签下姓名,自己的命就掌控在对方手中了怎么办?也许,图元星上并没有这般的神通,但小心无大错。

  何况,现在他还不明白沈万才究竟是什么意思。一边说要给他补偿,一边又告诉他小儿子死了。他和沈万才的小儿子,也就是那个在两年前用剪刀刺伤自己的小男孩,根本是敌对的关系。至少,因为这件事弄得闻家与沈家关系更紧张了。闻镶玉说过,闻家在打压沈家,逼着沈万才为他小儿子弄伤闻家长孙的事赔礼。事实上沈家确实同意了,若不是因为被乌俞市的大地震耽搁住,眼下这份文件很可能在两年前便送到自己手里了。

  但面前的这封契约,真是曾经沈家准备给他的那份吗?要知道,当初沈家答应补偿自己的时侯,沈万才的小儿子可没死。当然,要是他的小儿子真是死于地震的话,那对方的死和闻家,或者应该说和他没有任何关系。可架不住有些人死脑筋,硬要把过错推在他头上啊。如今,他活得好好的,沈家的小儿子却已经不在了,可沈家还要为死去的小儿子赔大笔的资产给他这个‘仇人’,不说沈家人怎么想,既便是个旁观者都有些不落忍吧?但在闻家人没有追讨的情况下,沈万才主动要把东西给他,到底是出于什么缘故呐?

  “哎!听到了吗?外公叫你把名字签上去。”沈惠茹满眼嫉妒地瞪视着卫霄,好容易才压下火气,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朝卫霄喝斥道。

  卫霄看了眼神色不善的沈惠茹,随即扭头瞧着沈万才递上的笔,一脸为难的说道:“可是,宝宝不会写字呀。”

  “……”

  沈家人一时无言以对,就在这个当儿,卫霄大大方方地观察着沈万才、沈惠茹,甚至是站在一边伺候的管家的表情。方美玉的脸上遮着纱巾,而管家老居则低着头绷着脸,从头到尾便是一副木讷的样子。倒是沈家父女二人,仿佛这时候才想起卫霄是五岁的小孩一般,惊讶地张开了嘴,不知怎么接口方好。

  “怎么不会,你不是……”

  沈惠茹刚欲说什么时,被管家老居打断了话头道:“老爷,要不要我去取红泥过来?”

  “胡说什么啊?”沈万才瞪了管家一眼,怒斥道:“真让他按个手印的话,等闻家人看到了,还以为我是卖孩子呢!”

  管家赶忙唯唯诺诺的示歉,说自己顾虑不周。沈惠茹搁下筷子,以食指敲击着桌面道:“那干脆这样好了,我把他的名字写下来,让他照着画上去。”

  沈万才沉吟了片刻,摆手道:“还是算了吧。让孩子把转让书带回家去,等他会写自己的名字了,再写上去好了。”

  “爸!”

  “不用说了,就这样吧。”看着明显不愿就这么算了的沈惠茹,沈万才沉下脸,一点没有掩饰地表现出自己的不耐烦,他的双手向前一探,把文件、钢笔塞入纸盒放到卫霄的手边,示意他吃完饭带回房间。

  “爸……”

  “别麻烦你爸了,他身体不舒服。你回去让人多教天傲几次,他就会写了,急什么?行了,大家吃饭吧。”沈惠茹似乎还不肯妥协,但被方美玉这么一训,只能不甘心地咬了咬唇闭上嘴。

  卫霄垂首扒拉着碗中的饭菜,细嚼慢咽的吃下肚,就怕吃食里掺了什么不好的东西。他本是不想吃饭的,但沈家若是真的藏有歹心之人,自己此刻若是过于推拒,反而愈发地引人戒备。卫霄食不知味地吃着米粒,一边细思道,沈惠茹刚才明明要说什么,却让管家岔开了话头。按理说,在主人讲话的时侯,下仆是不能插嘴的。这个叫老居的管家,一看就知道不是那种没分寸的人,为什么会拦住沈惠茹的话头呢?

  方才沈惠茹那半句话中的意思,分明是想说,他会写字了,却装作不会写的样子骗人。卫霄回忆着以往的经历,似乎没有露出过马脚,至少,到乌俞市后没有。整个图元星上,应该只有封侯、麦子,和当初在乡村的洋房里照顾他的佣人、封侯请来的老师,隐约知道他会写字的事。那么,连闻君耀都不知道的事情,沈惠茹、沈家人是怎么知道的呐?

  他每晚确实会写经书,但早上肯定会把自己写的经书带去幼儿园的,闻家的佣人即使被人收买,在替他收拾房间的时侯拉开写字台下的抽屉翻查,也找不到蛛丝马迹的。

  冬游那几天,他给过徐庆余、方孝诚等人几张经书,但吊死鬼的事解决之后,他把对方手里的纸头收回来了。所以,一定不会是这方面出得错。难不成,他曾经藏在封侯身边的事曝光了?卫霄的手不自禁地握成拳头,他就是不愿把封侯、小刘等人扯进自己危机四伏的生活,才主动回到闻家的。要是这样,封侯他们还躲不过……卫霄狠狠地咬着嘴里的青菜,幽深的眸子里充满了怒意。

  吃完饭佣人撤下碗筷,沈万才拉着卫霄回到客厅,又说了好些祖慈孙孝的话。坐于一旁的方美玉边招呼卫霄吃水果,边用下巴点了点他怀里抱着的白毛大鸡,询问道:“天傲啊,这只鸡是哪来的?你爷爷买给你的?”

  他还以为沈家人不会问一点墨的事呢!原来不是不问,而是想等气氛好一点了再开口。卫霄方要回答,心里猛地转过一个念头,他故意拿了个桔子剥着吃,实则心底正细思着该怎么说。等吃下了半只桔子后,便摊手把另半只桔子放在一点墨嘴边,让它啄着吃,边用空闲的右手擦了擦嘴,转视着方美玉回道:“这只大白鸡是元伯伯养的,我一个人过来害怕,元伯伯就把一点墨借给我带来,说是让它晚上陪我一起睡。”

  “到外公家来,怕什么?”沈万才嗔怪了一句,随即好奇的问道:“元伯伯是谁啊?怎么养只鸡啊?”

  卫霄好似十分认同沈万才的话一般,重重地点头道:“就是啊,一开始看到元伯伯抱着一点墨,我也觉得怪,还以为他买来吃的。奶奶、爷爷就很喜欢吃乌骨鸡。”

  沈惠茹怀着孩子,性子更急躁了,见卫霄说话说不到点子上,吞下嘴里的果肉便呵斥道:“问你那个元伯伯是谁,谁问你乌骨鸡好不好吃啊!你怎么这么笨啊,啊?问你点事都说不清楚。你爷爷、奶奶是怎么教你……”

  “你给我住嘴!”沈万才冲着越说越带劲的沈惠茹冷喝道:“有你这么说话的吗,啊?我说,你的性子是怎么回事?以前还好一点,现在怎么这么急躁啊?我问你,天傲跟你有仇吗?说的话那么难听,你当是跟人吵架呢?别忘了,就算不养在你身边,天傲也是你的儿子!我听说,君耀一直待在潭石市不回来,不会就是怕了你的暴脾气吧?”

  “你说什么呐?我可是你女儿,你怎么……”沈惠茹被沈万才气得嘴唇都哆嗦起来,想说什么却一时间堵在嗓门眼脱不出口,恨得她的双眸泛出凶光,阴狠地瞪视着沈万才,更欲伸手往罪魁祸首的卫霄身上抽打。

  “行了,都别说了。”方美玉一把拉住沈惠茹想要挥打卫霄的手,沉声道:“万才,你是知道的,惠茹的性子本来就急,现在肚子里怀了一个,脾气就更急了,等她生了就好了。不过,惠茹啊,你也听你爸一句,哪有这么跟孩子说话的?看在我那个还没出生的外孙的份上,今天我就不多说了,你自己回去好好想想。你爸也没说错,哪个男人喜欢这种性子的女人?”

  “妈——!”沈惠茹不依地扭着身子,仿佛想据理力争,被方美玉招过女佣,命人把沈惠茹扶了下去。待沈惠茹走后,方美玉对着卫霄说了许多宽慰的话,似乎为了消解不快的气氛,方美玉重启话头道:“天傲啊,来,再给外婆外公说说你那个元伯伯的事吧。他是什么时侯住到你家去的啊?”

  “元伯伯是前几天来的。不过,爷爷说,其实我很小很小的时侯,就见过元伯伯了。”卫霄边喂一点墨吃食,边说道:“本来,我好像有块玉牌的,是太爷爷求来保佑我的,后来不知道怎么坏掉了。爷爷说我什么多什么难的,反正就是怕我长不大,所以,爷爷托人求到元伯伯头上,元伯伯就把他平日里抄写的经书送过来给我。听爷爷话里的意思,好像很有用的,要我一直带在身边。”

  “经书?”沈万才奇道:“那你现在带着吗?能不能拿出来给外公看看啊?”

  卫霄抿着唇,苦着小脸蛋,装出十分为难的样子。方美玉见状,赶忙为他解围道:“你都多大的人了?还跟小孩子一样!这种东西是能随便给你看的吗?要是给你看过以后不灵了怎么办?天傲,别听你外公的。来,我们继续说,你那个元伯伯是不是没头发啊?”

  卫霄用袖口为吃完桔子的一点墨擦嘴,边摇头道:“有头发的。没头发的我知道,爷爷跟我说过,那样的人是和尚。”

  “对,天傲真聪明啊,连和尚都知道。”方美玉把卫霄夸了又夸,随后问道:“元伯伯有没有教你什么啊?”

  “没有。”卫霄昂着小脑袋想了想道:“不过,元伯伯和爷爷说了,要我去给他当徒弟。外婆啊,徒弟是做什么的?”

  沈万才咳了一声,点着指头道:“这是好事啊!跟你爷爷说,一定要答应下来。”

  方美玉轻哼道:“答应什么啊?小小年纪跟他去吃苦,他那里有闻家过得舒服吗?天傲还这么小,这一去,不知道哪年哪月才能回来呢!”

  “去去去,你懂什么?”

  “我怎么不懂了?”

  “啊——!”

  眼看方美玉就要和沈万才争执起来,卫霄故意伸起懒腰打了个呵欠。沈万才看卫霄确实累了,命管家老居带卫霄去客房。卫霄抱着一点墨,拿了桌畔的纸盒子起身,有礼貌地同二老道了别,随着老屈步出客厅。在他转身背对沈万才、方美玉的那一刻,眼中的疑惑更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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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请他的目的

  “怎么还不到?”

  卫霄收回望着窗外的视线,低头看了眼手表,六点四十分。汽车差不多开了将近一个半小时,却还没有到沈宅,附近的环境倒是越来越偏了,应该已经出了市区。卫霄原本就沉甸甸的心,愈发的不安了。

  沈家虽然比不上闻家,但也算是有钱人,在市内怎么可能没有房子?那为什么对方要把见面的地点,定在这么偏远的地方呐?难不成,沈万才真的生了病,在郊区疗养?卫霄低着头,眼中的神色不停地变幻着。今天星期四,明早还得去学校上课的,但幼儿园每天要在八点前到校的,他能赶得及吗?沈家、闻家无论哪方,都压根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吧?

  “大概还要开二十分钟。小少爷有什么事吗?”司机从后视镜内打量着卫霄,唯恐他提出想要去厕所之类的要求。幸亏,卫霄只是挥了挥手,示意他继续开车。

  其后,一路无语,总喜欢闹腾的一点墨,早在卫霄的抚摸下睡熟了。卫霄透过车窗往外看,后面还跟着一辆轿车,上面应该坐满了闻君耀请来的守卫,加上此刻位于他左手边,与副驾驶座上的保镖,一共有七人。卫霄心道,要是沈家真藏着养蛊之人,七个保镖哪里够看?就不知道,那些藏在暗中保护他的人有没有跟来了。

  “小少爷,你看,我们到了。”司机转着方向盘,冲前方的建筑物点了点下巴。其实,既便没有司机的提醒,卫霄也看到了。一幢灰白两色的别墅耸立在山腰上,被周围常青色的乔木簇拥着,格外的显眼。房子的式样略微保守,窗子开得比较小,房顶是圆锥形的,从远处眺望,有些像古老的城堡。别墅的四周是大片大片的树林,来去的路只有一条蜿蜒的盘山通道。

  砰啪。

  车子驶入铁门,停在花园内的喷水池旁。保镖快步下车替卫霄拉开车门,卫霄抱着一点墨跨出车厢时,挺着肚子的沈惠茹扶着女佣的手从别墅内出来,昂着下巴走下门前的阶梯,以充满厌恶的目光扫视着卫霄,不耐烦地说道:“怎么现在才来?天都黑了。”

  “夫人……”

  保镖想开口解释,被一脸怒色的沈惠茹打断。“好了,什么都别说了。你们跟着管家到房间去,晚饭什么的都给你们准备好了。还有,这里不是闻家,晚上最好不要乱走。至于你。”沈惠茹冷眼俯视着卫霄道:“跟我来吧。”

  卫霄身侧的保镖一左一右跨上一步,挡在卫霄的身前道:“不知夫人要带小少爷去哪里?闻少爷吩咐过我们,只要小少爷出门就要寸步不离地跟着他。”

  “你们这是什么意思?”沈惠茹一直深恨于丈夫对闻天傲的重视,此刻听保镖这么说,心头怒意更胜。她环视着身前的保镖们,蹙眉怒喝道:“难道他在我们沈家还能出什么事么?你们看见了吗?我就要带他到那栋房子里去,那边才是主人休息的地方,这里是佣人住的房子。”沈惠茹冷哼一声,瞧着保镖的神色充满了讥嘲,一边指着百米外,陷入树丛中的别墅,由于附近的松树林太过茂盛,只能隐隐约约看到别墅的一角。

  卫霄不清楚闻君耀是不是真的移情别恋了,不过,就算是事实,卫霄大概也明白是为什么。沈惠茹真的很不会说话,她的话刻薄的让站在她身后的管家都拧起了眉峰。既便保镖确实要听雇佣者的话,甚至可能为了保护雇佣者,而付出生命的代价。但雇主不管在心里怎么想,至少明面都十分客气的,哪会说出沈惠茹这般打脸的话?卫霄悄悄摇头,暗道出轨的男人最令人不齿,但沈惠茹这样的女人也叫人同情不起来。

  “闻少爷说……”

  “不管君耀说过什么,这里我说了算!”保镖似乎还想据理力争,怎奈还未说出口,便被沈惠茹掐断在萌芽之中。话毕,沈惠茹伸出左臂托着后腰,抬腿朝不远处的别墅走去,路过卫霄身边时,眯起眼冲他抬了抬下巴,示意他立刻跟上。

  “小少爷。”保镖不放心卫霄,但这里不是闻家,他们的权限更小了,当下只能看卫霄怎么选择了。

  卫霄从保镖的眼神中看出了对方是想要自己下令,如果自己硬要他们陪着的话,他们就会硬闯。可是,眼下他都进了沈家走到门口了,不进去显然不可能。而且,卫霄也不愿打草惊蛇,再者,饲蛊人要是真的在树林内的别墅里的话,保镖去也没有什么用,反倒可能死在蛊虫手中。思及此处,卫霄仰首吩咐道:“你们就留在这里吧,明天早上我会过来的。”

  “是,小少爷。”保镖没有异议的领命。在来乌俞市之前,雇主就跟他们说过,不管小少爷要他们做什么,事情又多么不合理,也必须照他的话去做。就像现在,小少爷让他们不要跟,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他们都得听令。

  “把你手里的东西也给他们。”沈惠茹走了两步,看到卫霄手里抱的乌骨鸡,忍不住颦眉道。

  闻言,卫霄停滞脚步,装作赌气的孩子似的嘟起嘴巴,满脸不愉地凝望着沈惠茹道:“怎么这个也不行,那个也不许啊?爸爸派来保护宝宝的人不能跟着,还不让我抱大白鸡,这里真是我外公家吗?要是不喜欢我来的话,我走好了。”说罢,卫霄转身往后走。

  “你给我站住!”沈惠茹扭过身子,怒喝道:“外公生病了,叫你来看一次,你弄出这么多事来干什么?我大着肚子你没看到啊?万一你的鸡有什么病,传给我和你外公怎么办?你爷爷、奶奶是怎么教你的,啊?真是的,怎么有这么不懂事的人啊?我……”

  卫霄当作没听到沈惠茹的话,继续往车边去。怎奈,才走了几步便让管家拦住去路。五十左右,浑身上下梳理得一丝不苟的管家欠身赔笑道:“小少爷,你可别怄气,老爷还在等着你呐。”

  “我要抱着这只鸡过去,也行么?”这不仅是试探,卫霄亦不放心把一点墨留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而且,一点墨有翅膀,若是真遇上什么事的话,拉开玻璃窗让一点墨飞出别墅通知保镖也是一个办法。

  管家颔首道:“当然可以。”

  “老居!”若不是沈惠茹此时身子沉重,几乎气得跳脚。

  管家上前两步,凑向沈惠茹耳畔,低声道:“三小姐,老爷、夫人在等你们吃饭呢。”

  有一肚子话想训斥的沈惠茹忽然想到什么般的咬了咬牙,转过脚跟往前走,没再和卫霄多说一句话。倒是管家向卫霄做了个请的姿势,让女佣带着卫霄跟上沈惠茹的脚步。

  卫霄在保镖们同情的目光中,步入树丛来到林间的别墅前。树林内非常的安静,只听到卫霄几人的脚步声,走了约摸五、六分钟,一座三层高的别墅矗立在卫霄眼前,卫霄感觉这栋房子要比刚才看到的别墅新的多,应该才盖了两三年的样子。就在卫霄观察房屋的构造时,沈惠茹踩上阶梯进了大门,卫霄快步尾随而入。

  “待会儿见了人,要叫外公知道吗?”沈惠茹进门后没有走远,好似故意等着卫霄赶上一样走得很慢,等卫霄来到身边时轻声提醒道。

  卫霄不知道沈惠茹是什么意思,但仍是点头答应了。沈惠茹好像就想和他说这句话般的,刚说完便与他拉开了距离,三步并两步地转入了客厅。

  “来来来,让我看看,都长这么大了!”

  “外公好。”

  “好好!”

  卫霄方走进大厅,就被沈万才招了过去。沈万才拉着卫霄的胳膊,上下打量着他的同时,卫霄亦在端详对方。沈万才的脸色蜡黄,眉宇间有一股黑色的病气,仿佛是真的生病了。卫霄口呼外公,沈万才满口答应地拍着他的肩膀,怎么看都是副关心、疼爱外孙的模样。

  “你外婆就不用我介绍了,这是你舅舅沈俊文。”沈万才指着对座沙发上的男人为卫霄介绍道。

  “舅舅好。”卫霄笑看着坐于旁侧的男人,点头打招呼,眼角的余光却偷偷打量着名义上的外婆方美玉。

  “你就是天傲吧?长得可真好啊!来,这个给你。”沈俊文从口袋里掏出准备好的见面礼,放在茶几上推到卫霄身前。

  卫霄仿佛腼腆的孩子,踌躇着不知该不该收下礼物,最终只能局促地看向沈惠茹。沈惠茹没有给他任何的提示,还是沈万才开口,才让卫霄接过了沈俊文给的见面礼。

  “爸。公司明早有事,我先回去了。”沈俊文送完礼就要走,好似等到现在就是为了送出这份礼物一样。

  “吃了饭再走吧?”方美玉劝说道。

  “不了,吃饭的话回去的时间太晚了。爸,我走了啊!”沈俊文朝卫霄挥了挥手离开客厅后,沈万才也在女佣的搀扶下起身,拉着卫霄的手一起到饭厅进晚膳。

  卫霄把一点墨放在身畔的椅子上,边陪沈万才说话边吃饭。他的视线若有似无地扫视着对座的方美玉,等方美玉舀了一勺豆腐送入遮面的纱巾内,才仿若耐不住似的询问道:“外婆为什么用手绢遮着脸啊?”

  是的,方美玉头上套着纱帽,纱帽上垂下一层层的黑丝巾把脸遮得严严实实的,非常引人瞩目。可以说,卫霄踏入大厅后的一瞬间,就被方美玉奇特的打扮吸引住了目光。

  “……”

  在座的方美玉三人停下了手中的筷子,沈惠茹好似要说什么,却被沈万才挥手按下了话头。沈万才看着张着黑溜溜的眼珠望着自己的卫霄,拿起盘子里的湿毛巾擦了擦嘴道:“你外婆的脸,在两年前的地震里被石头压坏了,所以这两年才没有去看你。”

  “两年前的地震?”卫霄歪着脑袋,好奇地眨着眼眸。

  “那时你还小,应该已经忘了。”沈万才背靠雕花红木椅,长叹了一声道:“这次我叫你来,是想给你些东西。本来早就要给你的,谁知道碰上了地震,拖到现在才给你。老居,去把我书桌上的盒子拿过来。”

  “是,老爷。”管家恭敬地点了点头,领命而去。

  卫霄疑惑地拧起小眉头,询问道:“外公,你要给我什么啊?”

  沈万才斜视着位于右手边的卫霄,哆嗦着嘴唇抖动着手指,好容易才平复心境,开口道:“你大概早就忘了,有个不听话的小孩子用剪刀把你划伤了,害你出了很多的血,还住了院,那个小孩就是你的小舅舅。这件事我很过意不去啊,总想给你点东西做补偿……”

  说得好听!什么过意不去啊?还不是让闻家给逼得!沈惠茹听着沈万才那冠冕堂皇的话,心底不屑地冷嘲,重新拿起筷子夹了块牛肉,送入口中。

  “那小舅舅呢?今天怎么没看见他啊?”通过沈万才的话,卫霄倒记起了当年闻镶玉和孔知心的对话了。在地震前不久的那个晚上,他们确实说过沈万才会带着小儿子去闻家赔罪的事,据说还要给他一些东西做压惊费。后来因为的地震,这件事便不了了之。

  卫霄的疑问,令沈万才沉默良久。就在卫霄以为对方不会回答时,沈万才沉声道:“他已经死了,死在两年前的地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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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是谁受伤了

  “小蒋,听说你们班里有人抱了只鸡来幼儿园,是不是真的啊?”

  “诶,我也听到了,那些小孩说这只鸡比人还聪明。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啊?”

  “是啊,小蒋。快给我们说说。”

  爱星幼儿园这段时间万事不顺,先是孩子失踪,去冬游又遇上怪事,回来后还听到被拐小孩的班主任淹死在河里。不想事情还没完,几日前小班老师马燕欢昏倒在午睡的休息室里,警察居然从她家的柜子里找到了那个在冬游当天不见了的男孩,其中还牵扯到看门人老封……虽然这些事都是隐隐绰绰的,幼儿园内的老师们知道的也不多,但半知半解反而更让人忧心和惧怕。而今天难得有件趣事,自然不愿错过。

  蒋老师心里正憋得慌呢,刚巧有人瞌睡送枕,她赶忙组织了一下语言,把早上在教室里举行的那场别开生面的比赛生动地复述了一遍,听得左右的老师们不住地张嘴,每每发出惊叹,满面俱是不可思议的表情。

  “真的啊?”

  “一只鸡会有这么聪明?”

  “我还能骗你们?”

  “那我等会儿倒要去看看。”

  办公室内的众人听完蒋老师的话,好些人都以为蒋老师在开玩笑,想掩饰作为代班主任期内的失误。说到底,班级里的小孩不听话,把不该带的东西带到幼儿园里,要是出了什么事,孩子的班主任是要被园长点名批评的。为此,有不少老师认为蒋老师是想用这种夸张的说辞,来引开大家对她班中的孩子把公鸡带来幼儿园的看法。只是,蒋老师真以为他们那么好骗吗?

  对于周围质疑的目光,蒋老师既无奈又恼怒。其实,要不是自己亲眼所见,蒋老师也不会相信这个世界上竟有一只能认字,会跳舞唱歌,甚至能听懂人话的肉鸡的。蒋老师不怕别人不相信,反正到时候让人去班级里看一眼,就知道她没有说谎了。但那些明明心里不信她的话,却故意说要去看公鸡,不仅此刻在口头上取笑她,只怕还想着揭穿她的假话令她难堪,年轻气盛的蒋老师实在忍不下这口气,哼声道:“你来看好了,又没人拦着你。说的好像我在骗人一样!”

  “唉呦,蒋老师这是生气啦?我只是……”

  “好了!”与蒋老师交好的庄老师怕两人吵起来,打圆场扯开话头道:“小蒋,这只鸡是谁带来的?”

  蒋老师心底再恼也不敢不给庄老师面子,抿了抿唇道:“这个人你们也认识,就是闻天傲,那个闻家的小少爷。”

  “噢!原来是他啊?”庄老师笑着摇头道:“这些有钱人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别人都是养猫养狗,他们居然养了一只鸡。”

  有人想到什么般地插口打趣道:“蒋老师,这只鸡这么聪明,你就没想问他讨一只?要是家里有只这么聪明的鸡,那可真是发财了。”

  “我倒是想啊。”蒋老师耸了耸肩,摊手道:“可谁叫我只是……”

  “啊——!”

  蒋老师的话才方说到一半,忽然听到窗外传来凄厉的惨叫声。声音不算大,可能是由于发声处离办公室有些距离的缘故。在座的老师面面相觑了一眼,尽皆起身跑出房间。

  “哎哟!你们小心点呀!”

  “怎么一下子冲出来?跑得这么快干什么啊?”

  时下,刚巧是孩子们吃完午饭的时间,负责承包幼儿园孩子们吃食的公司内派遣来的送货员,正把每个班级内放置碗筷的塑料箱子提出门,快步通过走廊往车上搬,与奔出办公室的老师们来了个狭路相逢。十几个送货员忙忙碌碌的来回,稍稍阻碍了蒋老师等人的步伐,等听到尖叫的老师们寻摸着跑到传出声音的地点时,什么都没发现,只看到墙角边男厕所外,靠于玻璃窗畔的一株常绿的月桂树下掉了许多树叶,但因为眼下是冬天,没有人多在意。

  与此同时,与老师们隔着一堵墙,抱着一点墨躲在男厕所内侧窗台下的卫霄,正冷眼注视着怀中白毛大鸡身下的那双脚爪,只见其有力的爪尖上一点一滴的掉落着通红的血水,如果认真去观察,甚至可以看到爪子上粘附着细碎的皮屑与血肉。卫霄听到窗外脚步声散去后,沉着脸站起身,走到洗手台前掏出上衣口袋中的手帕,捻开水龙头把帕子沾湿,替一点墨把脚爪上的血丝擦拭干净。

  卫霄边擦边回想着刚才的情形,他吃好午饭,小心避开徐庆余、姚融几个,悄悄抱着大白鸡来上厕所,主要是怕小孩子多问,因为他要把尿装在水壶里,以备今晚的不时之需。然而,就在他往水壶里撒完尿,捻紧塑料盖之际,猛然间感觉背后有人在窥探,他骤然转身喝问,一点墨却早就钻出半开着的窗户,扑向窗外的月桂丛中,刹时树叶莎啦啦地响成一片。下一瞬,一道悲呼从外头传入他的耳内,不过一个眨眼,叫声嘎然而止,随即听到飞驰而去的脚步声。

  他叫回了想展翅追击的白毛大鸡,怕对方有什么陷进,会让一点墨吃亏。一点墨从玻璃窗外飞回洗手间后,卫霄关上窗户,还未来得及想什么,老师们杂乱的步伐声渐渐跃近。

  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盯着自己?卫霄摸着一点墨的尖锐的爪子,心道,方才在窗外偷窥自己的人,被一点墨用爪子这么一抓,肯定吃了大亏。若不然,也不可能叫的那么大声。可是在重伤之下,对方竟然都没找他算帐,反而逃走了。这个意外的情况,不得不令卫霄深思。

  难道,是之前在小班的休息室里,和马燕欢对质时说的那些话叫人听见了?卫霄轻轻抚摸着一点墨背脊上的绒毛,缓缓摇头。卫霄觉得这个可能性不大,当日虽在下雨,但他对自己越来越好的听力还是有把握的,那时应该没有人在休息室的周围。就像刚才感受到如芒在背的同时,他也听到了玻璃窗外各种细碎的声音,只可惜一开始他以为是小孩子吃好中饭在树丛里捉迷藏玩,才没有注意。

  卫霄非常懊恼,但已于事无补。情绪低落之时,卫霄突然想到一点墨伤了对方,虽不知伤在哪里,一定有血腥味。加上一点墨极可能看到了对方的脸,说不定能把人找出来。前提是,对方没有躲开的话,但卫霄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小。不过,不管怎么说,伤口的事也算是一个重要的线索。

  卫霄轻叹了一声,揉了揉大白鸡的脑袋,他原本不想带一点墨到厕所里来的,太引人注目了。但又怕把一点墨留在教室内的话,会有小孩子忍不住去摸,或是像王香香那样挑衅一点墨。到时,一点墨见他不在,没有了束缚,把小孩子往死里欺负,那他就麻烦了。他可不想叫闻镶玉来解决幼儿园内的小孩子被一点墨啄伤、抓伤之类的问题。没想到,他无奈之下带上的一点墨,竟会抓伤了对方留下了一丝眉目,只能说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卫霄让白毛大鸡站在自己的肩头,再次打开水龙头,把染上血沫的手绢冲洗干净才抛入厕道中。换了其他人,必然觉得既然手绢要丢了,干什么再去冲洗?直接扔了不就好了?

  但在卫霄看来,他的手绢的质地要比其他小朋友的好,图案也更鲜艳,有心人要查的话,疑心的对象中,一定不会漏掉他这个闻家的小少爷。这么显眼的手帕,还染了血,加上幼儿园近日来的风声鹤唳,万一让人把事闹大就不好了。如今,他冲掉了血渍,这条手绢就成了孩子不小心掉进厕池里的,没人再会关注。当然,这些只是他的猜想而已,事实上未必真有这么麻烦。但卫霄以为万事都该小心,任何一次差错都可能是自己的致命伤。

  “小小,你刚才到哪儿去啦?我们一直在找你。”杨赞撅着油乎乎的小嘴望着卫霄,渴望的瞅着他怀里的一点墨道:“小小,能给我摸一下吗?就一下!”

  贺荣在一边举手道:“小小,我也想摸。”方孝诚、姚融在一旁附和着点首。

  “咕咕!”一点墨冲杨赞等人恶狠狠地叫了一声,随即扭开脸不再搭理。方孝诚几个虽不懂‘鸡’语,但一点墨的意思表达的很明白,就是严词拒绝杨赞、贺荣提出的要求。

  姚融等人把放在一点墨身上的视线移向卫霄,可怜巴巴地凝望着他。卫霄笑着摇了摇脑袋,低头俯视着怀中的一点墨道:“刚才他们把中饭均出来给你吃,你就让他们摸一下吧。来——!”

  卫霄没有给一点墨拒绝的机会,招过脸上放光的贺荣几人,让他们轻轻抚摸一点墨背脊上的绒毛。班级里的小朋友们见徐庆余五人摸的高兴,亦纷纷上前恳求加入游戏。瞧着那一双双不让摸就哭的眼睛,卫霄实在不敢推拒,只能委屈一点墨,让小朋友们排成一列,每个人上前摸一下大白鸡立刻退开,换下一个。一点墨好几次想扇动翅膀飞走,都被卫霄按得死死的,就在一点墨发怒前,蒋老师踏进教室,让大家跟着她去休息室睡午觉。

  松了口气的卫霄抱着一点墨进了休息室,蒋老师也不敢说什么把乌骨鸡放在办公室内的提议了。在知道眼前的公鸡聪明过人之后,蒋老师就怕大白鸡走失了,到时候小孩子闹着要赔,她拿什么赔啊?便是把她卖了都不值这个价吧?

  卫霄把一点墨放在脚边,然后钻入小被子,为了今晚可能一夜不能入眠的问题,努力让自己入睡。卫霄希望时间过得慢一点,危险来得迟一些,但终究在下午三点正准时被蒋老师唤醒。

  起床后擦脸吃点心,无论是熟悉的还是不熟识的小朋友,都拿了自己的糕点交给卫霄,让卫霄喂白毛大鸡。一点墨吃得肚子滚圆,卫霄为了使它尽快消食,组织小朋友一起玩了一场老鹰捉小鸡。其间,一点墨神勇的表现,与孩子们的欢笑,传遍了整个幼儿园。

  末了,欢快的时间总是流逝的飞快,傍晚五点零五分,卫霄抱着一点墨坐上了去沈家的房车。卫霄面无表情,只有一点墨知道,他放在自己身下的双手已紧握成拳。卫霄转首望着路边飞驰的景色,自问道,这次又会有什么等着他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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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际遇:倚楼听风雨寻得一处温泉,邀好友共沐,获得2点福缘。
第167章 糟心的绰号

  “比就比,哼!”

  王香香虽然娇气了点,却是个胆大的,因周围的孩子起哄,又被卫霄一激,用手背擦了擦眼泪,双臂插腰地应战了。蒋老师也没怎么管,反正都是小孩子的玩闹,她一个老师帮谁都不合适,干脆就站在旁边看热闹了。再说,他们只是幼儿园而已,又不要正经上课,小孩子想玩就玩好了,只要不出事就行。

  “小小,你要比什么?”徐庆余几个凑到卫霄身边悄声询问,就怕卫霄输了。

  叮铃铃……

  未等卫霄开口,上课铃打响了,孩子们都到教室里坐好,但满脸俱是不愿听老师说话的表情,一双双眼睛渴望地瞅着抱住一点墨的卫霄,透出一定要把比赛进行到底,千万不要半途而废的目光。

  “你们不是要比赛吗?那就开始吧。老师在下面看着。”

  蒋老师去年才刚毕业进入爱星幼儿园,教得又是音乐,和小孩子接触不多,经验也不丰富。如今给丁老师代班,每天要绞尽脑汁的排课、带孩子,耐性是一日比一日少,有时候看到小孩子的打闹,听到孩子的尖叫声就觉得心烦。眼下闻天傲提议比赛,本来也只是想叫小朋友自己玩过家家的蒋老师,索性由得小孩子去折腾,也乐得轻松。

  卫霄搂着一点墨,看向王香香道:“你会写字吗?”

  王香香想说不会,但又怕被班级里的小朋友们小瞧,咬了咬唇瓣含糊地应声,似乎说会,又仿佛什么都没说。

  “小小,大白鸡会写字啊?”今天来得晚,直到现在才从左右的小朋友口中,问清楚具体状况的姚融,眼睛一眨不眨的瞧着跟前骄傲地挺胸抬头的白毛大鸡。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想要摸一摸,又怕被啄,只能羡慕地看着环抱着大白鸡的卫霄发问。

  卫霄低头把一点墨从头到尾打量了一遍,特别是那双指骨分明的爪子,微微摇头道:“它不会写。不过,也不是要他们写字。”

  在众人不解的神色中,卫霄让王香香随便点了几个坐在椅子上的小朋友出来,一边请蒋老师从讲台内取了几张纸,写上被叫出来的孩子的名字。然后,把写上名字的纸片,发到孩子本人的手中,让他们举着自己的名字站在王香香和白毛大鸡面前。

  “好了,你们已经看了五分钟了。”卫霄走到握着纸张的小朋友跟前,把他们手中的纸张都收了起来,并前后打乱。接着,扭身回视一点墨与王香香,询问道:“现在,请你们把他们的名字,发到他们的手里去。谁先来?”

  王香香心里没有把握,忍不住看向旁边的‘一点墨’,想从对手脸上看出些同自己一般心虚的征兆,来定定心。可惜,王香香忘了,和她比赛的不是人,而是——‘鸡’。因此,无论她怎么努力,也没从那对小豆眼中看出任何的情绪。没办法的王香香,只得在所有小朋友的凝视下咬咬牙,朝卫霄伸出手道:“我先来。”

  卫霄暗暗地夸了王香香一句,把手中写着人名的纸张递给了对方。

  其实,这种测试短时间内的记忆力的问题,自然是越早回答的人越有利。这不,王香香虽然还小,但为人很有点小聪明,抢在一点墨之前要求先说。

  “王学明。喏,拿好。”王香香抽出一张纸片交给身前的小男孩,又转向下一个。“唔,庞佳,是这张,喏。不对不对,我拿错了,应该是这张。”

  王香香发纸片发了十分钟,好几次给出了纸片又收回来,还在中途偷偷看向蒋老师和往日要好的小朋友,企图让他们提示自己。可惜,在卫霄的阻拦下没成功。最后,举棋不定的王香香在徐庆余等人不耐烦地催促声中,才阴着脸退了一步,示意卫霄自己分好了。卫霄请蒋老师做裁判为王香香打分,十个人名,王香香发对了五张。

  王香香得知成绩后,脸色难看地瞪向卫霄。卫霄哪管王香香怎么看自己,他再次上前收回纸张重新弄混,把纸头放到一点墨站立的桌面上。不用卫霄吩咐,一点墨就动了起来。它猛地抬腿,抓向最上方的那张纸,张开翅膀飞向被王香香挑选出来,排成一列横队中的某人。

  扑棱扑棱!

  “啊——!它飞了,飞了!还抓着纸头!”

  “它把纸头放到庞佳手里了。”

  “它好聪明啊,比王香香发得快多了!”

  “这么快,要是发错了怎么办?”

  “对呀!你发得慢一点,不要急。”

  “是呀,别急啊,我们会等你发完的。”

  王香香听着教室内小朋友们七嘴八舌的话,气得脸颊通红。这些人不帮着自己就算了,居然去帮一只‘鸡’,王香香觉得自己委屈极了,拼命地跺脚却没人搭理她。实则,倒不是方孝诚他们不喜欢王香香,主要是大家从没看见过眼前这么有趣的事,连蒋老师都看呆了。甚至,因为她对这个世界比孩子知道的多得多,所以更为‘一点墨’的聪慧而震惊,看得都呆住了。

  “咕咕。”

  不过两分钟,一点墨来回了十次,把纸张都送到了小朋友的手里。这回不用卫霄邀请,蒋老师主动上去为一点墨打分。她本以为一点墨只是学着王香香的动作比划而已,然而,王学明几个手中拿着的纸片却告诉她,没有那么简单。十个人,十张纸,竟一张都没有发错。蒋老师张着嘴瞥向卫霄,没有从卫霄的脸上看出任何端倪的蒋老师再一次把目光放到一点墨身上。

  动物表演,蒋老师不是没看过。如果今天换了一只狗、或是猫,做出这样的事,蒋老师未必会那么惊愕。可对方是一只鸡,一只平常在菜市场里就能买到的乌骨鸡,蒋老师怎么能不讶然呢?

  “老师——!大白鸡到底发对了没有啊?”

  “对啊,老师。大公鸡发对了没有呀?小梦想知道。”

  “我也想知道。”

  “我也想!”

  被小朋友们的喊声惊醒的蒋老师宣布结果道:“都发对了,一个都没错。”

  “哇——!大白鸡好厉害!”

  “小小说的是真的,白毛大鸡比王香香聪明!”

  “就是啊,王香香才发对了五张,大白鸡全发对了。”

  “王香香输了……”

  小朋友们你一言,我一语的,与左右之人述说着自己的惊叹,听得站在一侧正不高兴的王香香双眼冒火,大声嚷道:“我才没有输,这个不算!肯定是你昨天就教它的。”说着说着,王香香怒视卫霄。

  “胡说!”徐庆余蹙着眉,冷眼睨视着王香香道:“庞佳他们明明是你选的。”

  “就是!”贺荣、杨赞几个帮腔道。

  “不管!反正这个不算。”王香香撅起嘴巴道:“要比,就比唱歌!”

  “比就比!”

  “大白鸡才不会输呢!”

  卫霄还未开口,好些小朋友已经自作主张地替一点墨答应下来了。

  “哼!”王香香白了卫霄一眼,抬起下巴扬声歌唱。“花园里满地都是花,我们来尽情玩耍。走过草地、飘过海洋、飞向蓝天,啦啦啦……”

  一曲歌毕,蒋老师为王香香打了八分,王香香得意地瞄着卫霄,看他怎么让一只鸡唱歌。谁知,刚移动视线,就看到站在讲台上的大白鸡扇动着翅膀,一扭一摆地摇晃着胖乎乎的身子跳起舞来,有力的脚爪还踩着舞步,看起来倒是似模似样的。末了,一点墨边跳边昂起脖子,琥珀色的喙一张一合,那些莫名其妙,却异常有节奏感的声音从它的声带中传出,飘扬在偌大的教室里。

  “咕咕咕,咕咕咕!喔喔——!咕咕,咕咕咕咕咕!喔喔——!”一点墨拍着翅膀越跳越欢,脚爪一抬翅膀一扬,整个身子飞起来在桌子上旋转一百八十度,一连三个翻转,看得小朋友们又笑又叫,不自禁地拍起手掌。到一点墨表演结束之时,两只掌心都拍红了。

  “咕咕。”一点墨歪着小脑袋,眼巴巴地瞅着蒋老师打分。

  此时,蒋老师已由震惊到麻木,但仍对一点墨那对亮晶晶的小豆眼没辙。刚要报个最高分,却见王香香带着哭脸凝视着自己,怕惹哭小孩子的蒋老师只好报了个八分,让两者打个平手。

  “咕咕,咕咕!”一点墨用屁股对着以不正当手段促使评委打低分的王香香,姚融、方孝诚等人也觉得蒋老师把大白鸡的分数打低了,在一旁声援一点墨。说这次虽然打平了,但第一次是一点墨赢,所以王香香还是输给了大白鸡。

  徐庆余甚至给王香香取了个‘不如鸡’的绰号。

  骄傲如王香香,怎么可能接受?她又一次发起挑战,在众多的提议中选了跑步。哪料,蒋老师方宣布开始,王香香才跑出了一步,一点墨已经拍拍翅膀飞过了终点线。

  “它怎么可以用飞的!”王香香扭曲着小脸,用食指指着正拍着翅膀犹如欢呼一般的大白鸡。

  “你刚刚也不是一样!明明知道大白鸡不会说话,还要比唱歌。”徐庆余不留情地揭露了王香香的阴谋。

  姚融点头附和道:“王香香,输就输了,别输不起嘛!”姚融学着家里打麻将的母亲常说的话。

  “我才没有输!你们都偏帮它,我才输的!呜呜呜,老师——!”王香香擦着湿漉漉的大眼,转首望着蒋老师,示意老师为自己声张正义。

  “只会打小报告!只会告诉老师!”

  “就是,就是!”

  “自己输了还不承认!”

  “不如鸡,不如鸡!”

  “呜呜……老师!你看他们啊!”

  “明明是你……”

  “好了,好了。”蒋老师举臂挥了挥道:“大家别吵了,也不要给小朋友取绰号,知道吗?来,老师把画纸发给你们,大家一起来画大公鸡,好不好?”

  卫霄招过仍在显摆的一点墨,让它站在讲台上,给小朋友们做模特。卫霄看着昂首挺胸的白毛大鸡,微微轻叹了一声。他没想到一点墨的表现欲这么强,原本只是想让一点墨多与人接触接触,不要动不动啄人。毕竟,一点墨被元墨纹抓住了,或许日后还会跟着他见很多人,要是不听话的话,说不定会吃苦头。卫霄可不愿意看到白毛大鸡受伤。

  不过,这些只是浮于表面上的说辞,卫霄的心底里藏着个大胆的想法。他今早把一点墨带出来,是想让它脱离元墨纹逃走的。卫霄以为,做灵宠再好也比不上自由自在。当然,此刻一点墨是不可能离开的,等晚上去了沈宅,若是一点墨希望,他会闹出个乱子让一点墨趁机溜走。卫霄这么做,不仅为了一点墨,也为了自己。

  他与一点墨有缘,这只白毛大鸡很可能是吃了自己的经书才开窍的。所以,卫霄不想看到它受制于人。可卫霄知道如今的自己护不了一点墨,只能让它逃走。另外,自己给一点墨吃了那么多经书纸灰,眼下元墨纹未必发觉,但谁说得准日后会怎么样呐?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卫霄觉得还是让一点墨这个可能导致暴露自己秘密的源头远离元墨纹才好。为此,卫霄把一点墨抱来了,就怕到时候情况有变,元墨纹不让一点墨跟去沈家。但自己是不是能把握住这个机会,一点墨想不想离开,卫霄实在吃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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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际遇:倚楼听风雨误食神秘果实,增加7点阅历点数。
第166章 幼稚的比赛

  “管家,你看到一点墨了吗?”元墨纹昨夜睡得晚,今早比平日晚了一小时起床,等他梳洗完毕出门,却没发现一点墨的踪迹。元墨纹下楼步入客厅内,也未见自己灵宠的身影,赶忙招过管家询问。

  一点墨?管家想片刻,才想起元墨纹说的应该是他抱来的那只乌骨鸡。别墅里的女佣也好,保镖也罢,都觉得元墨纹把一只肉鸡作为宠物的行为十分的怪异,但对方是闻镶玉请来的贵客,谁也不敢说闲话。作为管家的老易当然更会看主人的脸色,见闻镶玉对元墨纹恭敬,自是不敢怠慢,当下欠身回道:“元先生,您的宠物被小少爷抱去幼儿园了。小少爷说,是您同意的。”

  这……这事确实是自己点了头的,但昨晚答应孩子的时侯,元墨纹还以为闻天傲借一点墨,只是在晚上闻镶玉命人去幼儿园接他的时才顺道带去沈家的。哪知道,一大早的就让闻天傲抱走了,还是带到人多嘴杂的幼儿园去。老实说,元墨纹心里有些不快,怕一点墨被识货的人抓走。但随即想到图元星上的能人,两只手就能数得过来,而丰国内就更少了,哪可能出现在一家小小的幼儿园里?

  再者,一点墨和闻家的小孙子处得好,现在自己赶着去接它回来,肯定不乐意。加上闻天傲也并非旁人,而是自己想过几年收入门的弟子,若是如今为这点事闹得不愉快,不仅小孩子的心里会落下疙瘩,只怕连一点墨都要生出异心,逃离他身边了。古书上写,一点墨这般的灵物除非自己愿意,否则宁折不弯,元墨纹当初捉它的时侯可花了九牛二虎之力,这会儿还真怕一点墨拍拍翅膀,头也不回地飞走。那他才真要哭呢!

  不提之后元墨纹是如何纠结的,单说与此同时,下了房车抱着白毛大鸡进入爱星幼儿园的卫霄,正被一群小朋友围在中间,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

  “小小,你抱的是什么呀?”比卫霄早到教室的杨赞张着小嘴,惊讶地凝视着坐在卫霄怀里东张西望的白毛大鸡。

  贺荣白了杨赞一眼道:“这你都不知道?冬游的时侯我们不是喂它们吃过饭的吗?那个小姐姐说,这种东西叫鸡,会生蛋蛋的。蛋蛋知道么?”

  “我当然知道咯!”杨赞撅着小嘴,不服气地瞪视着贺荣道:“可是,小小为什么抱着一只鸡来呢?”

  “唔……”贺荣被杨赞问住了,目光掠过脸带疑问的杨赞,看向卫霄,随即又把视线移向卫霄怀内的大白鸡,看了好一会儿,才举臂抓了抓后脑勺道:“大概是小小没吃早饭,饿了。”

  肚子饿,就抱只鸡来?生吃鸡肉么?卫霄无奈地瞧着异想天开的贺荣,摇着小脑袋坐上椅子,顺势把大白鸡放在腿上,有一下没一下的摸着。一点墨在卫霄小手的抚摸下,舒服地闭上了小豆眼,脖子轻靠于卫霄的胸前,十分人性化地做出个闭目养神的姿势。

  “小小,你来啦?”杨赞刚要说什么,却被跨入教室的徐庆余占了先机。只见徐庆余睁大眼打量着躺在卫霄腿上的白毛大鸡,好半晌才合拢惊讶的小嘴,问道:“小小,这是你养的啊?”

  卫霄低头笑看了一眼懒洋洋的大白鸡,摆手道:“这是来我家作客的客人借给我玩的,它叫一点墨,可听话了。”

  “是么?”徐庆余见卫霄摸着毛茸茸的绒毛,似乎很舒服的样子,忍不住伸手摸向一点墨背上的白毛。

  “咕咕!”一点墨好像背后长了眼睛似的,徐庆余的小手方要摸上它的白毛,就被狠狠啄了一口。一点墨的脖子一探一缩,徐庆余的手背上多了一个红印,皮都破了,但这还是一点墨口下留情的结果。

  卫霄看着还未反应过来的徐庆余,赶忙拉过他的小手放到一点墨的身上,任他摸个够,才险险转移了徐庆余因为破皮之痛而产生的怒气。

  “咕咕!”徐庆余高兴了,一点墨却不满意了,觉得卫霄厚此薄彼。一点墨猛地张开翅膀,扫开徐庆余摸着自己绒毛的手,扑棱了两下羽翼,从卫霄的腿上飞到了不远处的桌面上,歪着小脑袋仰起嘴,一脸‘我不跟你好了’的别扭表情。

  未等卫霄说话,小朋友们呼啦啦地围上前,端详着扇动着翅膀挺着胸脯,一副傲然模样的大白鸡。

  “这是什么呀?”

  “贺荣不是说了吗?这是鸡。”

  “鸡是什么啊?”

  “你问这么多干嘛?”

  “它长得好好看喏!”

  “嗯,你看它的毛好白,好软啊!”

  “好想摸摸看呀!”

  “不要摸,它很凶的。刚刚它还咬了徐庆余一口。”

  “那我去找小小,让小小带我过去摸一下。小小在,它就不咬人了。”

  “等等,我也去。”

  “哼!有什么了不起!我家的狗才好看呢!”

  众多的夸赞声中,出现了不和谐的声音,小朋友们纷纷探向唱反调的人。只见王香香翘着小嘴,鄙夷地斜视着一点墨的身影,昂着下巴哼声道:“我妈妈说,鸡是给我们吃的,狗才是我们的好朋友,让我们养的。鸡最便宜了,我家的小狗可贵了,要几百块呢!”

  “骗人!”王香香的话刚说完,就有小朋友“一只小星星家的,最好吃的面包才五角钱,你的小狗要几百块,肯定是胡说的!”

  “就是。爸爸说,他一个月赚四十块钱。小狗比爸爸的钱还要多吗?”

  “我家隔壁也有狗,那只狗狗刚生了小狗,他们家过来问我妈妈要不要。他们说,如果不要的话,只能丢掉了。要是小狗这么贵贵,能丢掉吗?”

  “王香香骗人!王香香骗人!”

  “我才没骗人!”王香香双手抓着毛线裙,边跺着脚,边用通红的眼睛,冷冷地瞪视着卫霄。

  接收到王香香愤怒的目光,卫霄有些莫名其妙,心道这个小姑娘怎么老是跟自己过不去啊?上次出发去冬游的那天也是,看车上的小朋友羡慕他买了很多小星星家的面包,非要说小星星家的蛋糕没什么稀奇的。最后,又像今天这样被说哭了。卫霄暗叹了一声,摇了摇头别开脸,不再看王香香透着不善的目光。

  卫霄的感觉没错,王香香确实在针对他。主要是,卫霄没上爱星幼儿园时,王香香是班级里的小公主,老师喜欢,姚融、徐庆余等人也围着她转。虽然每次都好像在欺负她,但王香香能感觉出来,对方是喜欢着自己的。可卫霄一来,情况全变了。徐庆余、姚融、方孝诚,这些在班里被女孩子偷偷喜欢的男孩子都跟卫霄要好了,每天早上一进教室就坐到卫霄身边,理都不理王香香。

  不过,也不怪姚融几个一见卫霄就偏向他。王香香平日的穿戴都很漂亮,衣服上绣着好看的图案,长得也好看,算是爱星幼儿园里的小女孩中数一数二的。但与卫霄比起来还是有差距的,闻镶玉、孔知心虽不喜欢卫霄,但闻家不缺钱,何况只是买衣服这般的小钱。所以,卫霄的穿着向来是幼儿园小朋友中最好的。加上他那怎么看怎么舒服的小脸,更是把王香香比到了尘埃里。因此,一直被人捧在手心里的王香香心理落差太大,难免就对卫霄产生了敌意。

  白毛大鸡是卫霄带来的,虽然不听话啄了自己一口,但徐庆余就是见不得有人说卫霄不好,既便只是说他带来的东西不如人。徐庆余沉着小脸,插腰道:“你说你家的狗比大白鸡好,有本事,就把你家的狗带来让我们看看呀!”

  “对!带来给我们看,我们才信。”

  王香香扭着小屁股,咬着粉唇道:“妈妈不让我带!”

  “哼!只会吹牛!”

  “就是!”

  “王香香骗人,羞羞脸!”

  “羞羞脸,羞羞脸!”

  “我没有骗人,没有骗人!”

  面对班级里一群小男孩的起哄声,王香香的辩驳是那么的脆弱。好像一块石头落入河中,还未激起水波的荡漾,便沉没地无影无踪了。

  “怎么了?吵什么呢?”代班主任蒋老师皱着眉进门,板着脸环顾着众人道。

  “报告老师——!有人带了一只鸡来幼儿园,妈妈明明说不能带的!”王香香举手揭发,引来了全班小朋友的怒视。有些小朋友倒不是帮着卫霄,而是想跟眼前的白毛大鸡玩,生怕王香香这么一说,大白鸡就被老师赶走了。

  蒋老师听到王香香的报告,一开始还以为听错了,仔细往教室内一看,才发觉桌子上站着一只雄赳赳,气昂昂的白毛大鸡。蒋老师张大了嘴,目瞪口呆地望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喝问道:“这只鸡是谁带来的?”

  “是他!”王香香抬起右手指向卫霄,得意的哼了一声。

  如若是别人,蒋老师肯定会不由分说的训斥,但对方是闻家的小少爷闻天傲,蒋老师只得蠕了蠕唇,把涌到喉间的质问咽了下去,努力挤出笑容道:“闻天傲,你怎么把公鸡带到幼儿园里来啦?这是不能带的。”

  卫霄站起身,仰视着蒋老师道:“老师没有说过不能带啊?”

  他们确实没在这方面强调过,但哪个家长会让小孩带这种东西来幼儿园啊?而且,既便要带宠物,也应该是些小猫、小狗之类的吧?怎么会是一只大公鸡呢?蒋老师越想越觉得有钱人的想法不能理解,但又不好冲卫霄说什么重话,只能提议道:“老师先把这只公鸡放到办公室里,等你回家的时侯再抱回去,好不好?”

  “不好!”

  自从进了幼儿园,蒋老师还从未碰到过这么斩钉截铁的,对她说‘不’的小孩。蒋老师毕竟资历浅薄,被卫霄否决建议后,不知道该怎么劝说了。

  卫霄倒也不让蒋老师为难,请求道:“老师,这只鸡很乖的,我等会儿抱着它上课。要是它不乖,老师再把它关到办公室里去,好么?”

  “一只鸡怎么可以跟我们一起上课!”王香香双臂环胸,蔑视着卫霄道。

  “为什么不行?”卫霄上下扫视了王香香一眼,咧嘴道:“你都能坐在这里上课,为什么一点墨不行?一点墨可比你聪明多了!”

  “你……我要告诉妈妈,你欺负我!”王香香双眸一红,扭头看向蒋老师道:“老师,他欺负我!”

  蒋老师一个头两个大地看着哭闹起来的王香香,眉头锁的更紧了,稍息才撇了撇嘴,望着卫霄道:“闻天傲,你怎么能拿小朋友和大公鸡比呢?来,跟王香香说声对不起。”

  “我说的是实话,为什么要说对不起啊?”卫霄走到桌边,招过一点墨,随即斜视着王香香道:“要是不相信,我们比比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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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章 被逼上梁山

  哆哆哆。

  “谁啊?”卫霄听到敲门声不由得蹙起眉峰,昂首发问间,顺势瞥了眼墙上的挂钟,九点五十五分。

  “是我。”门外传来闻镶玉的声音,与持续的敲门声。“天傲,开一开门,我有话跟你说。”

  闻镶玉?这么晚了他要和自己说什么?

  卫霄低头暗思,傍晚他回来的时侯,闻镶玉、孔知心都不在,听女佣说,他们同元墨纹一起出门了。卫霄猜测,元墨纹提议的聚会应该就是在今晚举行。闻镶玉等人没有叫他去,晚上他一个人孤伶伶地坐在饭桌上吃饭,女佣和保镖们看向他的目光有些不落忍。那些怜悯的神色,卫霄都看在眼底,女佣他们应该知道闻镶玉今天举办宴会,还请了不少的人,结果他自己的孙子没有带去不说,甚至,都没知会一声。

  闻君耀找来照顾他的保镖、女佣是在可怜、同情他,但卫霄并没有觉得委屈,他不是闻家的小孩,无论闻家人对他是什么态度,他都不会,也不该太过在意。

  卫霄放下手中的书籍,把它搁在床头柜上。一边翻开被子爬下床,走去开门。从床边到门口才二十来步,但也够他的小脑袋转动两圈了。方才,他躺在床上看书,隐约听到楼下有汽车驶入的声音,就在想应该是闻镶玉他们回来了。谁知,刚过了五分钟,闻镶玉便来敲他的房门,难道晚会上出了什么事,这事还跟他有关不成?总不会是来跟他说,元墨纹想收他为徒的事吧?

  啪嗒。

  “爷爷,你回来啦。”卫霄把门拉开,仰头看向门外的闻镶玉。闻镶玉穿着一身黑色的隽装,身后还跟着穿着同样款式的咖啡色晚礼服的元墨纹。

  “嗯,我们进去说吧。”闻镶玉朝着卫霄点了点头,侧身请元墨纹先进门,他这么一让,露出了元墨纹环抱着的大白鸡,一下子把元墨纹因身穿隽装而散发出的儒雅之风破坏殆尽,并显得格外的不伦不类。

  闻镶玉合上门时,卫霄返身从书桌前用力拉过红木椅,想要拖到元墨纹身边,让他坐下。

  “不用了,我们站着说话。天气冷,你回床上去坐着听。”元墨纹环顾着眼前的卧室,看到房内只有一把椅子,自己若是坐下,作为主人的闻镶玉便要站着。元墨纹虽是修道之人,但亦通人情世故,干脆不坐了,站在床边不动声色地压制着看见卫霄就开始不安分,拍起翅膀扑腾的一点墨,边吩咐卫霄回被窝。

  “是啊,天傲。听你元伯伯的话,到床上去坐着听吧。”闻镶玉闻言愣了一愣,赶忙附和着,心里却道这元天师看来是真的喜欢自己这个孙子,把他当自家的小辈照顾着。原本,他还以为元墨纹只是口头上客气客气,开开玩笑罢了。没想到,元墨纹还真有这个心思。这样闻镶玉倒放心了,要是元墨纹真想收闻天傲为徒,那他便是看在天傲的头上,也必定会对下蛊之事尽心尽力的。

  卫霄听话的钻入了被窝,装作好奇地询问道:“爷爷,你找我有什么事呀?我都快睡着了。”

  “咳咳。”闻镶玉在元墨纹瞥向他的目光下有些尴尬,他上楼找人的时侯根本没想过闻天傲会不会已经睡了。闻镶玉提醒自己,以后不能再犯这样的错,至少在元墨纹面前,要对闻天傲这个孙子好点。

  闻镶玉轻咳了两声假作清喉,待扫却了些许的难堪后,方凝视着床上的卫霄道:“今天晚上我碰到了你的舅舅,他想带你去看看你外公,你外公病了。”

  “舅舅?外公?”卫霄张开小嘴,惊讶地仰望着站在床尾处的闻镶玉,一副不明所以的样子,歪着小脑袋疑问道:“他们是谁呀?”

  “咳。”闻镶玉轻咳了一声,舔了舔干涩的下唇道:“舅舅就是你妈妈的哥哥,你妈妈的爸爸,你就要叫他外公。”

  未等卫霄说什么,立于一旁的元墨纹道:“他不认识沈家的人?”

  “前两年出了点事,我们两家就有点疏远了。那时候,天傲还小,其实他是见过他舅舅和外公的。”闻镶玉避重就轻地解释着,边冲卫霄道:“你小时候,你外公、舅舅常来看你的。这次,你外公病了,怎么说你都该去看看他。”

  骗人!

  卫霄在心底怒斥道,自己根本没见过那个名义上的便宜舅舅,对方应该是沈惠茹口中的,被她爸爸带回家的私生子。卫霄虽然不清楚沈惠茹的父亲沈万才一共在外面生了几个儿子,但两年多前用剪刀刺伤他的小男孩,怎么看都不像是沈惠茹的哥哥。可沈万才的私生子,他也就见过这一个。难不成,为了逼他去沈家,闻镶玉就这么骗自己啊?

  另外,沈万才也只在自己周岁那天见过一次。沈万才好像和沈惠茹这个女儿的关系并不亲密,吃过宴席就走了,后来再也没上过门。卫霄觉得沈万才有些奇怪,从方美玉、沈惠茹母女的对话中可以得知,沈万才是个生意人。这样的话,为什么不和这么有钱有势的女婿家打好关系呐?

  卫霄想不明白,但此时也不是想这些问题的时侯,他抬起蹙着眉尖的小脸,嘟起嘴道:“爷爷,我不去行吗?你说外公、舅舅来看过我,可是我都不记得了啊!”

  “那怎么行!”闻镶玉刚想喝斥,却看到身旁皱起眉峰的元墨纹,赶紧咽了口唾沫,隐去脸上的阴沉之色,挤出一丝笑容道:“天傲,你是乖孩子,对不对?爷爷要是生病了,让你来看我,你肯定会来的对吧?现在,你外公也和爷爷这个年纪了,你再不去看他,以后说不定就见不到了。天傲,听话,明天晚上我让人送你去外公家,就住一晚上,后天就回来了。好吗?”

  卫霄为难地瞅着闻镶玉,把对方看得不自在地移开了眼神,才说道:“爷爷,我一个人去会怕怕。”

  “不要怕。”闻镶玉摊手道:“有什么好怕的?他们还能打你骂你啊?”

  卫霄辩驳道:“可是,他们家我一个人都不认识啊!”

  闻镶玉扬了扬眉,提示道:“怎么不认识?你外婆,你总还记得吧?”

  卫霄摇了摇头。

  “不记得也不要紧。”闻镶玉摆手道:“你舅舅说了,这两天你妈妈就住在你外婆家,让她陪你一晚好了。要是你还怕,我明天多叫几个人跟你去,这样总行了吧?”

  “那好吧。”看闻镶玉说不动他便一副不罢休的样子,卫霄知道自己没有选择的余地,非去不可,只能咬牙答应下来。但在闻镶玉眉开眼笑想夸赞他的时侯,提出要求道:“能让元伯伯把一点墨借给我带去吗?那我晚上就可以抱着一点墨睡了。”

  卫霄边说边看向元墨纹,只见闻镶玉与元墨纹对视两眼,互相交换着眼神,随后点了点头,由元墨纹笑着把一点墨放到床边。

  “咕咕。”

  “谢谢元伯伯。”一点墨迫不及待地想跳上卫霄的床,被卫霄弯身一把按住,吩咐道:“不要动,等会儿我给你擦过爪子在上来。”

  一点墨听话的站好,收起翅膀,乖得就像个站在幼儿园老师面前的小孩儿。

  元墨纹俯视着安静地贴在床边的一点墨,笑看着卫霄道:“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它这么听话。”

  “它要是不听话,我就不陪它玩了,是不是啊?一点墨。”卫霄的眼睛透着笑意,乌黑的大眼弯成两道月牙儿,抚摸着一点墨背上的绒毛。

  一点墨听到卫霄的话,急忙点了两下脑袋,看得元墨纹又好气又好笑,觉得自己对一点墨够好了,哪料一点墨更喜欢陪它玩耍的小孩子。看来,今后要多花些时间,和一点墨玩闹才好。

  闻镶玉此行的目的达到了,很快便说了几句体己话离开,元墨纹也转身跟着出了房间,把一点墨留在卫霄身边没有带走。待元墨纹带上房门,卫霄下床把门锁上,并从柜子里取出一床棉被,铺在床边的地板上,又到梳洗间内拿了毛巾,把一点墨的爪子擦干净,才让它睡到床畔叠得四四方方的棉被上。

  “肚子饿吗?”卫霄摸了摸一点墨的脖子询问。

  “咕咕。”一点墨点头。

  卫霄苦着脸,叹气道:“可是,今天我没让人送夜宵啊。我还以为,你在饭店里吃饱了回来呢!”

  “咕咕,咕咕!”一点墨激动地扇起翅膀,一副‘我没有吃,我忍着饿回来’的表情,那可怜巴巴的眼神,看得卫霄笑出声来。

  “行了,行了,别扇了。”卫霄走到书桌边拉开抽屉,从中端出一碗扣着盖子的鱼香螺丝饭放到地板上,掀起玻璃盖让一点墨吃。“喏,我都给你拌好了,快吃吧。”

  一点墨双眼放光,先用脑袋蹭了蹭卫霄的裤腿,随即拍着翅膀飞到海碗前,把脑袋埋入鱼香螺丝饭中奋斗。

  卫霄坐在床沿看着大白鸡吃食,心里思索着闻镶玉带来的问题。今天的事不用问一点墨,卫霄也知道闻镶玉、元墨纹等人没有在宴会上找到下蛊的人。若不然,闻镶玉不会强求自己去沈家见什么沈万才的。

  可能闻镶玉确实在宴会中遇到了沈万才的儿子,但究竟是对方客气客气假意叫自己去玩,而闻镶玉赶忙借机答应下来的。还是,沈家真的要让他去见沈万才呐?

  卫霄心道,沈家确实有对闻家下蛊的动机,只要闻家的人死光了,而沈惠茹又生下孩子的话,沈家就可以挟天子以令诸侯了。可是,假如下蛊的真是沈家人,对方难道会不知道自己给孔知心、闻镶玉等人下蛊的事情失败了?要是知道的话,他们能傻到以为闻镶玉会对此事不闻不问?按闻家的势力,必定会请来能人查下蛊的事,沈家会在这个风头上不避反迎吗?

  但,如果真是沈家人开口让自己去见沈万才的,那到底是为什么呐?卫霄猜不透其中的缘故。

  “咕咕。”

  “吃好了?”一点墨的叫声,唤醒了沉思中的卫霄,他拿起毛巾给凑到脚边的大白鸡擦了擦嘴,并在吃得干干净净的海碗里倒了点水,让一点墨解渴。卫霄瞧着脑袋一点一扬地喝着水的大白鸡,问道:“一点墨,明天你真的和我一起去吗?”

  一点墨扭头,冲着卫霄轻点了一下脑袋。

  “万一有坏人怎么办?”

  一点墨瞪着小豆眼,掀起翅膀拍了拍胸脯,示意自己会帮忙,卫霄不用担心。

  卫霄冷冰冰的脸颊浮起微笑,他刚才之所以要求去沈家的时侯带上一点墨,不过是一种试探。卫霄深知元墨纹紧张一点墨,到哪里都带着它,所以才这么说的。元墨纹之所以答应,一定是想让一点墨跟去探一探,看看沈家内究竟有没有藏着下蛊之人。卫霄本不愿让一点墨跟自己去冒险,一点墨毕竟只是一只大白鸡,要是有什么危险,或许自保都是问题。但瞧着眼前拍着胸脯的大白鸡,卫霄说不出让它留下的话,暗道,或许,会有点用吧?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喜欢一点墨吗?喜欢大白鸡么?作为被人称为后妈的作者,大家如果喜欢一点墨的话,为了今后大白鸡安全活下来,请给大白鸡祈祷吧。》《~~~

  我每次写到温馨的地方,会想虐。比如,男女高高兴兴在一起了,我会想突然来个反转,虐得我还没写出来,自己已经把毛巾哭湿了,所以,最后还是米有写。T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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